一、项目编号:EP-XXQT*
二、项目名称: (略) 医用气体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供应商地址:合肥 (略)
中标(成交)金额:2918OO.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医用气体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全院医用气体系统维保服务,包含医用压缩气体系统、液氧供氧系统、汇流排、负压吸引系统、医用呼叫系统、气体报警系统、床头设备带、吊桥吊塔及以上系统所有管网阀门等,包含所有设备保养、维修、耗材及配件更换。 服务要求:系统整体全保,保障供气管路系统:氧气、负压、正压管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不间断医气供给。 服务时间:3年(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如考核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依照国家《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等文件规定的内容,结合医用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进行安全运行及维修。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骁(组长)、乔朝辉、许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弘诚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联系人:杜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地址: 萧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 刘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弘诚 (略)
地 址: (略) ??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
联系方式: 杜工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杜工
电 话: *
十、附件
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