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namespace prefix = "o" />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七条关于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修正为:
“七、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20年7月2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以传真( (略) 码:/ )或电子邮件( @@@ q.com )发送至江阴方正建设工 (略) 。
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传真和邮件以外的其他方式。
本代理机构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联系电话: *** )。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泰州市姜堰区环 (略)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