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试行)有关规定,现将门源县集中供热热源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门源县集中供热热源改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选址:门源县浩门镇
项目概况:
1、新建安装2台58MW循环硫化床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施。
2、 龙驹路新建DN500 一级供热连通管。
建设工期:24个月 。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2968万元,拟申请债券资金和银行融资。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门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锦绣大道政府办公楼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青海智力达 (略)
联系人:王工
E-mail:*@*q.com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1006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 (略) 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