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河东片区- (略) 小区)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6页招标公告第1条.招标条件: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2021】51号批准建设,现更改为: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2021】52号批准建设。
二、招标文件第25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3.1.8款: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现更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民建、土木工程、土建工程、建筑管理、建筑施工、建筑施工管理、建筑装饰等相关专业)。
三、“到账证明”格式可采用闽建筑函〔2021〕1号《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附件格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