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污染源视频、门禁监控系统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5
项目名称: (略) 污染源视频、门禁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污染源视频、门禁监控系统维护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系统软件调试;系统设置;日常技术支持;被损坏设备的更换(更换备品配件#方提供)、调试工作;完成管理部门要求的与环保在线视频门禁相关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A、本项目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B、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接受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或者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约定小微企业服务合同份额占到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格式见附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C、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 (略) 和少数 (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大中型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388号 (略) 10楼开标室3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2BH18Dq4GHVHwZ1T6w%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5、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 (略) 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 (略) 使用的任何问题, (略)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6、投 标 人 应 在 开 标 前 完 成 CA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 ( 办 理 流 程 详 见http://**-05-27/#.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7、 (略) 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 (略) 下载并安装,( (略) 址:http://**-08-30/#.html),
(电 子 投 标 相 关 学 习 网 址 : http://**-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2d44db10df9111e9b92b0f36d#。)
8、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 (略) 、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 (略) (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 (略) http://**)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26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振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瑶琪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阳 (略)
地 址: (略) (略) 16号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骏娅 朱良红 卢昊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许文辉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采购办
地 址: (略) (略) 8号
联 系 人: (略) 采购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9-#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