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来台香酿酒作坊年产160吨酱香型白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略) 来台香酿酒作坊年产160吨酱香型白酒项目项目
(2)地点: (略) (略) 茅台镇南坳社区三组大丫
(3)建设单位: (略) 来台香酿酒作坊
(4)建设内容:规模情况:占地面积1610㎡,窖池26个,酒甑4个,建有制酒车间、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年产160吨酱香型白酒。
2017年3月12日取得仁怀环境保护局( (略) 生态环境仁怀分局)《 (略) 来台香酿酒作坊年产160吨酱香型白酒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号为:RHBJ-HP-DJB2015-848;且同意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登记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2023年9月编制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在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前提下,监测单位于2023年09月24日-2023年09月25日对此项目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在2023年10月09日出具了监测报告,在此基础上开展竣工验收工作,2023年10月11日,召开了验收会议,形成项目环保验收意见结论为验收合格,并提出整改要求。企业对提出的整改要求与2023年10月16日整改完成。
(4)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5)联系电话:*;邮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