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 (略) (略) 本级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3日10: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6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6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向辉、高晓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 (略) (略)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融东创(北京)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 (略) (略) 顺和商务写字楼A4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 *** | ||
附件: | |||
附件1 | 变更公告.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 *** -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6-10 17:01 地址:http:/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略) 垃圾分类指导员服务项目
(第X包)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 方:
*** 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 方: (以下简称 *** 方)
*** 方: (以下简称 *** 方)
为了搞 (略) 洒水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在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 (略) 洒水项目委托给 *** 方,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经双方公正公平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洒水地点:
2.工程时间:
3.洒水范围:
4.费用:
二、洒水时间:
每天上午8:00洒水到位,下午16:00前洒水完毕。每台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根据洒水工作需要 *** 方可临时调整洒水作业时间。
三、双方权利、义务:
1. *** 方权利、义务:
(1)监督、管理洒水完成时间、质量。
(2) *** 方应尊重 *** 方人员,爱护 *** 方劳动成果,如 *** 方在作业期间请求 *** 方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 方应积极配合 *** 方人员工作。
(3) *** 方有权根据规定标准对 *** 方承担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有义务提供方便和条件,配合 *** 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2. *** 方权利、义务:
(1) *** 方规定规章制度及服务标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服务人员,并对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质 (略) 承担的工作。
(2) *** 方要自觉履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3) *** 方自愿接 (略) 门的检查、监督与指导,定期 (略) 门沟通服务工作情况,积极配合 *** 方开展相关活动。
四、付款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间 *** 方每1个季度(以实际工作天数为准)支付 *** 方一次费用。支付时间为在下一季度第 (略) 前支付完毕(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五、合同的更改、补充和终止:
1、因 *** 方费用未按期支付的情况下, *** 方有权停止服务。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补充。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令及政策性调整因素等涉及修改合同有关条款时,按政策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执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调解、仲裁,也可 (略) 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5份, *** 、 *** 双方各执2份, (略) 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方(签字盖章) *** 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现变更为:
合同
*** 方:
*** 方:
根据石景山区《 (略) 垃圾分类指导服务项目》, *** 方委托 *** (略) 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进行专业化运营管理。 *** *** 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范围
*** 方负责对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垃圾分类进行运营管理(具体服务范围以附表《 (略) 区明细表》为准),确保上述范围内的垃圾依法分类投放,厨余垃圾按规定收集、运输。
第二条:服务期限
合作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支付标准及方式
1、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最终实际支付金额以 *** 方考核并扣除违约金、罚款为准。
2、结算方式:
1)2022年10月,支付2022年7-9月份的服务费,扣除2022年7-9月份中出现的违约金;
2)2023年1月,支付2022年10-12月份的服务费,扣除2022年10-12月份中出现的违约金;
3)2023年4月,支付2023年1-3月份的服务费,扣除2023年1-3月份中出现的违约金;
4)2023年7月,支付2023年4-6月份的服务费,扣除2023年4-6月份中出现的违约金;
5)除前款约定的服务费外(以中标价格为准), *** 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6) *** 方支付款项前, *** 方应当提供等额的合法发票。
第四条: ***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 方的权利和义务
(1) *** 方 (略) 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确保 *** 方在小区顺利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2) *** 方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试行)》(京管函[2018] (略) )对 *** 方进行监督、考核、指导,如检查办法调整, *** 方需提前告知 *** 方。
(3) *** 方有权对垃圾分类指导员的统一着装、绿袖标、胸卡的佩戴情况,以及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垃圾分类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检查。
(4) *** 方有权对合同约定的 *** 方工作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收集情况、容器保洁情况、厨余垃圾收运情况等进行检查。
(5)按照合同规定的违约条款收取违约金的权利。
(6) *** 方拥有提前终止 (略) 分小区的权利。
(二) *** 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分类收集
(1)指导员人数和服务时间
指导员人数:合作期限内, *** 方确保结合服务达标小区的基本情况(居民户数、楼数、垃圾量),按照招标文件承诺的人数在每个达标小区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员配置表附后)。指导员应为受过专业培训、具备职业道德素质良好、操控能力强、身体健康的65岁以下人员,不仅能够对居民进行分类指导,而且可以对居民分类不到位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
上岗时间: *** 方聘用的垃圾分类指导员每日工作时间应不低于4小时(早、晚),并在居民投放垃圾高峰期全员上岗,原则上应为每日早7点至9点、晚5点至晚7点(或根据 *** 方安排调整),考虑季节及天气影响, *** 方可根据小区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 *** 方,得到 *** 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2)指导员服务内容、服务要求
A.垃圾分类指导员对居民投放垃圾进行指导,如果居民投放不准确,要对投放垃圾进行二次分类,保证对垃圾的准确分类;
B.负责厨余垃圾的收集,根据 *** 方的要求,将厨余垃圾收集至附近分类垃圾楼,或集中至小区内的规定点位,便于环卫餐厨车收运;
C.每天对 (略) 进行保洁,包括垃圾桶、桶架等设施,确保垃圾 (略) 外观干净整洁,垃圾桶分类标识完好,对破损的标识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进行更换;
D.对分类小区中设立的垃圾分类公示牌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整、外观清洁,公示内容与小区实际情况相符合;
E.协助小区做好再生资源的分类、回收工作,必要时需提供车辆完成再生资源的转运工作;
F.在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中以小区为单位设置符合标准的且带有标识的红色有毒有害收集容器,并对容器进行维护,按照 *** 方要求定期收集交 (略) 理企业消纳。
G.对老弱病残孕群体,提供必要的上门服务(上门收集、投放垃圾);
H.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达标小区的“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对居民做好日常分类知识宣讲;
I.负责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记录工作;
J.对开展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的小区,要按 *** 方要求及时调整指导员工作方式,对居民厨余垃圾分类进行积分统计,并兑换礼品,相关费用由 *** 方承担。
(3) *** 方招募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应为受过专业培训、具备职业道德素质良好、操控能力强、身体健康的65岁以下人员。
(4) *** 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垃圾分类指导员和二次分拣员承担安全教育责任和培训义务。 *** 方承担指导员和二次分拣员的必要保险、安全管理、补贴发放、工伤赔偿等工作,并对其上岗期间的人身安全负责。
(5) *** 方应确保垃圾分类指导员和二次分拣员上岗时间应统一着装或佩带绿袖标、胸卡。
(6) *** 方垃圾分类指导人员和二次分拣员应恪尽职守,工作时间内不得干与垃圾分类无关的事情、更不得脱岗、空岗。
(7) *** 方应确保服务范围个达标小区的分类容器完好、标识清晰、 (略) 完好、公示牌内容完整。
2、分类运输
(1) *** 方应确保服务范围各达标小区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为每个小区设置专职分类清运人员,使用车况完好、贴有分类标识的电动车或其它车辆分类运输相对应的垃圾。厨余垃圾原则上还 (略) 在社区范围内的超市、 (略) 产生的分类纯净的果蔬尾菜。
(2) *** 方配备小区厨余垃圾运输车辆除 (略) 资质,须具备收运厨余垃圾基本要求,包括密闭不遗撒,车身有厨余垃圾统一标识,车辆箱体无不洁、破损等。
(3) *** 方必须对承接的每一个小区做到每日清理一次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 方如不能履行本条款, *** 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4)如遇环卫垃圾楼拒收, *** 方应第一时间通知 *** 方, *** 方有义务协助 *** 方开展工作,但因 *** 方分拣不彻底、纯净度不合格造成的拒收情况除外。因 *** 方未及时通知 *** 方,未能及时协调造成厨余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按照 *** 方未能履行日 (略) 理。
3、 (略) 理(如果后期增加)
(1) *** 方应为 (略) 含厨 (略) 理方式的达标小区,合理设置二次分拣人员, (略) 理厨余垃圾量(就地或相对集 (略) 理设施并被认定量)应占其垃圾产生总量的20%以上。
(2) *** 方应安排专人 (略) 理设备进行巡检,确 (略) 理设备全天候100%正常有效运行。
(3) *** 方负责对厨 (略) 理设备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后,第一时间通知 *** 方,并确保在2天内维修完毕,待维修完毕后告知 *** 方。
(4) *** 方负责厨 (略) 理设备的菌种的更换;并负责支 (略) 理设备运行产生的水费、电费。
(5) *** 方应对厨余设备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并承担厨 (略) 理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支付、工伤赔偿等工作。
(6) *** 方需保障分拣出的厨余垃圾100% (略) 理。 (略) 理, *** 方应 (略) 理费用。同时需向 *** 方提供终 (略) 理设施的相关资质、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如 (略) (略) 理合同);
(7)如因 *** 方或 *** 方招募的指导员或厨余设备人员原因给小区物业、居民、 *** 方造成损害的, (略) 赔偿责任。
(8) *** 方有 (略) 理小区的垃圾分类情况,包括每日生活垃圾的收集量、厨余垃圾分拣量、再生资源分类情况等信息,定期(或实时)上报 *** 方。
4、其它权利和义务
(1) *** 方对其它影响垃圾分类成效的情况,如有发现,及时反馈 *** 方。 *** 方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检查办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略) 理。
(2) *** 方应积极配合市、区组织的日常检查考核,对检查考评小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对待,限期整改。
(3)按照合同约定向 *** 方收取服务费的权利。
(4) *** 方应按照 *** 方的要求,对小区垃圾分类运行模式进行调整。
(5)每月25日前 *** 方通知 *** 方是否继续服务,不再使用 *** 方继续服务的,以25日至当月月底为过渡期, (略) 或者物业单位进行交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分类指导员上岗履职
(l) *** 方按照《石景山区垃圾分类达标小区日常检查考评办法》对 *** 方工作进行日常检查,检查频率为每个小区至少4次/月。每次检查对每个小区的指导员人数进行核对,每脱岗1人/次, *** 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上岗但未从事垃圾分拣和指导工作的人员视同为脱岗),如该小区当日规定时段上岗人数或履职人数为零, *** 方承担违约金5万元。
(2) 检查中,未统一着装或佩带绿袖标、胸卡的指导员从事垃圾分类工作,视同为未上岗,违约责任参照第(1)条。
2、小区内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1) *** 方确保达标小区分类 (略) 外观清洁,发现 (略) 外观不洁、分类桶未成组摆放等情况, *** 方承担违约金500元。
(2) *** 方确保分类桶、桶站、公示牌及标识完好,发现破损应及时按照分类垃圾桶的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维修、更换,发现桶损坏、标识破损(而没及时维修)的情况, *** 方承担违约金500元/处次。
3、分类效果
(1) *** 方应确保垃圾分类小区分类投放效果,确保桶内垃圾分类投放,检查中发现垃圾混投明显,其中厨余垃圾分类不纯净的桶数超过本小区厨余垃圾桶数量30%以上的, *** 方承担违约金2万元,连续出现5次即终止合同,且不得再继续从事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厨余垃圾分类不纯净的桶数不达厨余垃圾桶数量30%的, *** 方承担违约金200元。检查时间与指导员作业时间无关。
(2)出现垃圾混装混运现象,如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与其它类别垃圾混合的, *** 方承担违约金5万元,出现两次即终止合同,且不能再继续从事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如小区出现可回收蓝桶与其它垃圾混合收集的, *** 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
(3) *** 方应确保服务范围达标小区月分拣厨余垃圾量。服务期内,每个达标小区的厨余量标准将折合成240L厨余桶来统计。每低于10%, *** 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以小区为单位按月核算)。计算方法如下:
小区每月厨余量标准(单位:240L桶)=
小区人口数*每人每日生活垃圾总量*30天*厨余占比标准
每桶厨余垃圾重量
其中:1.小区人口数依据招标文件小区明细表中的数据;
2.每人每日生活垃圾总量 (略) 核定的1kg/人/日;
3.厨余占比标准6-9月份按12%计算,10月至次年5月份按10%计算;
4.每桶厨余垃圾重量按125kg计算。
4、 (略) 理(适用于厨余垃 (略) 理方式的分类达标小区)
(1)出现厨 (略) 理设备无故停机(设备损坏未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的视同无故停机)、设备因堵塞无法工作、设备空转等情况每次 *** 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设备中厨余垃 (略) 理能力的50%,每次 *** 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
(2) *** 方垃圾分类指导员因未按要求对厨余垃圾进行二次分拣,或厨 (略) 理设备内垃圾分拣不彻底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 *** 方除负责设备维修及赔偿 *** 方相应损失, (略) *** 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
(3) *** 方未按要求定期为厨 (略) 理设备更换菌种,导致厨余垃圾分解慢或异味较大,每次 *** 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
(4)由于 *** 方垃圾分类指导人员在工作中造成设施、设备等损失, *** 方应负责更换或原价赔偿。
(5) *** 方操作人员未按要求操作设备,发生安全事故, (略) 责任, (略) 损失,并且承担违约金1万元。
5、其它
(1) *** 方应接受市、 (略) 门考核, (略) 门如查出存在上述任一问题, *** 方应承担相当于按上述条款约定的扣罚金额1.5倍的违约金,;发现故意规避检查行为,每次承担违约金1万元。
(2) *** 方应配合小区保洁人员, (略) 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略) 周边环境脏乱垃圾满冒落地的情况,每次承担违约金200元。
(3)如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出现投诉举报、负面报道、弄虚作假等情况,且与 *** 方服务内容相关的,每次承担违约金1万元。
(4)小区的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未达到市级考核要求的,每认定一次承担违约金 *** 元。
(5) *** 方应按照 *** 方要求提供日常运行的管理台账,影像记录资料等,如未能按时提供,每次承担违约金5000元。
第六条:奖励机制
(1) (略) 服务的分类小区在市级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当日被认定为“优良小区”或在市级检查当日未出现任何问题的小区(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检查日报为准),每个分类达标小区每次奖励500、1000元(列入市级示范片区检查范围的小区单次奖励1000元,其它分类小区单次奖励500元)。
(2) (略) 服务的分类小区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并在市、区级媒体中(包括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被宣传报道的,每个分类达标小区每次奖励2000元。
(3)如 *** 方在分类小区开展工作中,能够积极探索尝试新模式、 (略) ,并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提高了小区居民的分类投放占比和分类投放效果,得到小区居民、 (略) 的一致认可的,每个小区奖励1万元(每季度认定一次)。
(4) *** 方在分类小区开展工作中,取得其他荣誉的,经街道商议酌情予以奖励。
第七条:协议终止
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期满。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双方因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情况。
(4)因政策法规、政府指令原因需要终止本协议。
(5) *** 方认定 *** 方的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 *** 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 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无需承担违约的责任。
(6)本合同“第五条违约责任”中涉及的有关终止合同的情况。
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服务费按照考核结果及实际服务时间进行结算。
第八条:凡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 *** *** 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 *** *** 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石景 (略) 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正本一式 *** 份, *** 、 *** 双方各执 *** 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本协议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略) 区明细表,见附件。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价均属于 (略) 分,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
附表:《 (略) 区明细表》
*** 方(盖章): ***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更正日期:2022-06-13 10: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 (略) (略) 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 (略) (略)
联系方式:李云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融东创(北京) (略)
地 址:北京市 (略) (略) 顺和商务写字楼A406
联系方式:高向辉、高晓晨,01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向辉、高晓晨
电 话: 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