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1998〕190号)、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委《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人民政府2022年第一次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联席会通过,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项目平整开挖的砂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砂石基本情况
砂石数量:1.*立方米;
砂石出让价:12.*元;
砂石位置:泉州南山颐养园(一期)项目用地范围内(位于官桥镇竹口村、霞美镇邱钟村);
砂石受让单位: (略) (略) 。
二、公告期
2022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本宗砂石协议出让在公告期没有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与受让人签订用地平整涉及的建筑用石料有偿化处置协议。
四、其他事项
该宗砂石有偿化处置不改变项目用地性质、指标、建设条件;不改变用地平整的方式、手段、施工方案;不管任何原因,砂石出让收益缴交后不退还。受让人若需对开挖的砂石进行加工,须依法向工信、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砂石资源销售涉及的增值税、资源税等相关税费由受让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缴清出让收益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地矿与生态修复管理科
单位地址: (略) 溪美 (略) 77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95-*
联 系 人:林先生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