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 (略) 地震局对一带一路地震台阵数据管理站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比价采购。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不是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本单位的内控规定进行监管。供应商必须对文件内容完全响应,不得分解响应。
一、项目名称:一带一路地震台阵数据管理站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实施内容:详见附件1。
四、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五、采购预算:9.8万元。
六、项目地点:烟台地震监测中心站( (略) 芝罘区南山沟17号)。
七、项目质保期:质保2年,可以竞报延长年限。
八、现场踏勘及报名:本次比价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上午9:30-11:00。不现场踏勘的供应商,报价材料不予接收。
九、报价材料邮寄地点及时间:
(一)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材料送至或 (略) 芝罘区南山沟17号(刘老师,0535-*),文件袋上需注明“ (略) 地震局一带一路地震台阵数据管理站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接收时间:
2023年12月14日9:30至2023年12月15日11:30。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山东”(www. http://**)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不提供者报价视为文件无效)
十一、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材料(见附件2,加盖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网上报税证明(截图)。依法免税的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新公司,须提供从成立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应有的证明材料);
4.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新公司,须提供从成立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应有的证明材料);
5.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当年度1月1日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提供声明,加盖公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供应商所需提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根据需要提供);
9.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投标要求:
本次采购采用比价方式进行,结算方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包死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含税全包价,包括标准附件、附件、辅助材料、检验样品及费用、运杂费、装车卸车费、保险费、安装费、线材、人工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原则为最低价中标。
十三、此公告发布及成交结果公示网站
(略) 防震减灾信息网http://**
十四、项目联系人:刘老师,办公电话:0535-*。
十五、其他联系人:
1. (略) 地震局规划财务处刘老师0531-*。
2.采购人单位监督电话:0531-*。
附件1:一带一路地震台阵数据管理站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