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深高铁容县南站交通枢纽综合体项目工程勘察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广西 (略) | ||||
建设单位 | 广西 (略)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智 (略) | ||||
建设规模 | 总占地面积347.39亩,新建一座四级综合客运枢纽站、站前社会停车场及公交车站、新能源补 (略) 政道路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23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容县交易中心开标室5(网上开标直播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 (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佰***万元整(¥*.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根据技术要求对本项目的地质进行勘察,勘察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行业有关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成果报告真实反映地质情况,深度满足工程设计、工程施工需要,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勘察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韦灵静(注册编号:AY*)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容县胶合板产业园生态板材加工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一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2、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三期)A区3、玉林龙潭产业园白平片区热力管道等公共管廊项目(二期)、(三期)详细勘察服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地矿 (略)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佰***万*仟元整(¥*.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根据技术要求对本项目的地质进行勘察,勘察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行业有关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成果报告真实反映地质情况,深度满足工程设计、工程施工需要,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勘察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王石金(注册编号:AY*)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容县碧桂园三期勘察工程 2、 (略) 玉北同城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二期)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略)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佰***万*仟元整(¥*.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 4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根据技术要求对本项目的地质进行勘察,勘察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行业有关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成果报告真实反映地质情况,深度满足工程设计、工程施工需要,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勘察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何元林(注册编号:AY*)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略) 福荣金属表面处理(PCB)项目(超前钻) 2、 (略) 糖厂生活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投标人广西玉林城 (略) 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截止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由于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密。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和5.4款规定,招标人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