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拟对 乐山大佛景区花湖湾至南游客中心道路改造项目施工图编制单位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大佛旅游(工采)字[2023]010号。
2、项目名称:乐山大佛景区花湖湾至南游客中心道路改造项目施工图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人: (略) 。
4、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计1个包,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乐山大佛景区花湖湾至南游客中心道路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详见本项目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 (略) 国资委中介服务机构“黑榜”,三年内未因中介服务质量 (略) 国资委通报;
6、参加釆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资质条件:具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 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报名时间)
磋商文件获取和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磋商文件网上无偿获取(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等,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报名邮箱:*@*q.com。
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注: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号、事项、有效期、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时间以收到完整无误的资料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人确认提供的资料无误后,发送磋商文件电子档至供应商,即为获取磋商文件成功。
八、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9月19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仅限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10:00分
磋商地址: (略) 食堂楼上五楼评审室( (略) 市中区人民南路30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市中区人民南路30号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33-*
(略)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