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庐江独 (略) (矾山镇)尾矿闭库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庐江独 (略) 矾山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附属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略)
原公告日期:2024-12-24
庐江独 (略) (矾山镇)尾矿闭库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庐江独 (略) 矾山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附属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NNGZ(略)
各投标人:
“庐江独 (略) (矾山镇)尾矿闭库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庐江独 (略) 矾山集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期)附属工程”(项目编号:2024ANNGZ(略))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一:我公司的有2个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的施工内容分别为:排水雨污分流改造、雨污水管道建设。请问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略) )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的类似项目(基础设施改造或提升类、美丽集镇类、乡村文旅类、景观提升类)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EPC、EPCO中的任意一种)业绩。”业绩要求。
回复:属于。
提问二:招标公告中的“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略) )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的类似项目(基础设施改造或提升类、美丽集镇类、乡村文旅类、景观提升类)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EPC、EPCO中的任意一种)业绩。”中的“基础设施改造或提升类”具体包含哪些容?
回复: (略) (管道)、 (略) (管道)、 (略) (管道)、 (略) 、 (略) 改造、背街巷道改造等。
提问三: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的类似项目(基础设施改造或提升类、美丽集镇类、乡村文旅类、景观提升类)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EPC、EPCO中的任意一种)业绩。
片区雨污水分流业绩属于基础设施改造,请问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
回复:满足。
提问四: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的类似项目(基础设施改造或提升类、美丽集镇类、乡村文旅类、景观提升类)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EPC、EPCO中的任意一种)业绩。
(略) 改造及配套工程业绩属于基础设施改造,请问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
回复:满足。
提问五:我司本次投标选择四家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施工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一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设计资质中其中一家满足①和②资质条件,另外一家只满足①资质条件;
请问是否满足本次投标资格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
二、变更公告
1、本项目计划工期由:“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变更为“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以此为准。
三、补充公告
1、本项目“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中“(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1)、3.1.1(2)要求的设计资质;( (略) 政设计任务的须具备3.1.1(1)、3.1.1(2)①或③要求的设计资质;承担建筑设计任务的须具备3.1.1(1)、3.1.1(2)②或③要求的设计资质。)”
2、本项目“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中“(3)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上述3.1.1(1)、3.1.1(3)要求的施工资质,且各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略) 政施工任务的须具备上述3.1.1(1)、3.1.1(3)①要求的施工资质;承担建筑施工任务的须具备上述3.1.1(1)、3.1.1(3)②要求的施工资质)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庐江县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矾山镇和谐大道1号、 (略) 庐江县东顾山 (略)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略)
联系人:左冬生
电话:0551-(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东顾山 (略)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略)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略)
2024年12月27日
0天3小时3分4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27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270天3小时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