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东区体育馆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3〕27号 省教育厅: 《关于商请同意调整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东区体育馆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函》(苏教发函〔2022〕1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20年2月批复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东区体育馆改扩建项目建议书(苏发改社会发〔2020〕152号),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总投资匡算3000万元。项目推进过程中,学校拟在对体育馆扩建的基础上,统筹对原体育馆外墙面保温系统、外立面门窗幕墙、屋面保温防水、消防系统、安全防护等进行提升改造,受此影响,项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匡算较批复内容均有所增加。为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原则同意对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东区体育馆改扩建项目建议书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0〕152号)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调整为7518.99平方米,其中扩建建筑面积2654.79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864.2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线、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匡算调整为3272.09万元。 三、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该项目其他事项仍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东区体育馆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0〕152号)执行。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6日 (项目代码:2019-*-8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