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按照《 (略) (略) (略) 市农 (略) (略) 关于做好市级 * 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 * 〕 * 号)精神,结合《巫山 (略) 关于 * 年特色效益农业发展资 (略) 排的通知》(巫山府办发〔 * 〕 * 号)和报市备案文件《 (略) 关于报送市级 * 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实施方案的报告》(巫山农文〔 * 〕 * 号)对本年度特色效益农业的资 (略) 排计划,确定今年安排市级 * 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 万元用于支持中药材产业烘干房建设,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公布于下。
* 、项目目标
围绕全县道地药材全产业链建设思路,通过支持从事中药材产业的各新型生产经营实体,全力助推我县中药材产业提档升级。通过本年度项目的实施,进 * 步增强我县重点道地品种的种源保障能力,提升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带动我县“中国庙党之乡”等优势品牌建设,增强农业企业、 (略) (略) 等新型 (略) 竞争力,加快推进全县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有效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业增效。
* 、项目支持内容和环节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在全县重点发展中药材区域新建中药材烘干房及附属设施,包括整体烘房、烘干机、配套烘干设备、粉碎或切片机械等设施设备的采购,洗药池、晒坝、仓库、蓄水池等附属设施建设。建成后的设施设备须保持 (略) 。
* 、项目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 * )申报主体
全县从事中药材产业的农业企业、农 (略) 、 (略) 及其它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 * )申报条件
1.参与烤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的新型主体须有自建2年以上 (略) 面积达到 * 亩,基地面积需由申报主体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提供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材料。
2. 项目申报新型经营主体 (略) 门认可的经营资格达到1年以上。财务管理健全,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所有申报主体须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略) 门证明“复印属实”,且征信记录良好。
3.项目需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材料。
4.项目需提供设备询价合同及设备照片。
* 、补助标准
项目的补助标准为: * 是本次申报的单个项目 补助资金 * 万元; * 是农业企业自筹资金不得低于申报财政补助资金,农 (略) 、 (略) 及其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 * %。
* 、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主体如实组织项目申报,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县农委、 (略) 将按照“公开、自愿、评审、公示”程序,最终确定补助项目。
申报项目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
(2)单个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项目实施方案的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现有产业基础的情况简介及照片、财务报表、经营资质、设备询价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
符合申报条件的请于 * 日 * : * 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农委 * 楼发展计划科(中药材产业办),逾期不再受理。上述相关材料纸质件 * 式4份,同时提交电子档。提交申报资料时携带相关证照及 (略) 查验。
* 、相关要求
( * )本次 (略) 项目的营业执照上必须含有“ (略) ”字样。
( * )同 * 项目实施主体 * 年内只能享受 * 次市级以上审批财政项目补助;同 * 项目实施主体同 * 项目也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 * )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 * ) (略) 服务、宣传培训等不得超过补助资金的5%;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接待费、会议费、外出考察差旅费等基本支出,也不得用于建设 (略) 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等。
联系地址:净坛 * 路 * 号县农委 * 楼。
联 系 人:张英勇。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