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 (略) 压缩机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齐鲁大道66号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压缩机配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120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威海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成立于1994年10月18日,注册地位于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120号。 (略) 拟利用自有已建成厂房建设压缩机配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活塞环、支承环、密封填料环各 *件,气阀5千件,四氟*烯棒/管料40t,年产填料盒300套。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150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高温烧结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8)达标排放。 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为90%,废气处理效率为70%,经计算,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032t/a,排放浓度为5.33mg/m3,排放速率为0.027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浓度限制60mg/m3、速度限值3.0kg/h)要求。 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量为0.012t/a,排放速率为0.01kg/h。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式进行估算,经预测,厂区无组织排放的VOCs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值约为0.02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10mg/m3、任意一次浓度限值30mg/m3)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 项目打磨用水、填料盒清洗用水重复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液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切削液配比用水使用过程损耗,不外排,项目无生活废水产生,因此项目无废水产生。 3 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车床、油压机、烤箱、数控机床、加工中心、抛光机、打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值范围为65-85dB(A),经防护措施降噪、防护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废切削液、废桶、打磨废水、清洗废水、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土壤、水和空气等环境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