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因乔瓦镇树珠风情小镇建设项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乔瓦镇锄头湾村布拉宫组,下树珠组,中树珠组,上树珠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凉山州木里县乔瓦镇锄头湾村布拉宫组,下树珠组,中树珠组,上树珠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由木里县人民政府委托乔瓦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现场实物调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裁抢建,木里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范围图.doc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