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信息公开
一、企业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双辽汇众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A
3、法定代表人:孙鹏
4、联系方式:*
5、厂址:本项 (略) 辽西街吉兴委5组,厂区中心坐标经度:123°26′53.59″,纬度:43°30′41.00″。
6、企业简介:双辽汇众 (略) (略) 辽西街吉兴委5组,进行汽车维修及销售。
7、产品及规模
本项目年销售大众汽车900辆,年维修保养汽车150台。
二、企业排污信息
2.1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①有组织
企业现有1处废气排放口(DA001),东经123°26′55.03″,北纬43°30′43.16″,排气筒高度为15m,出口内径0.35m。
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
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12-0.29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肥料,不外排。
3、噪声
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废漆渣、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格、废溶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砂纸、废零部件及废旧轮胎、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砂纸及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零部件及废旧轮胎外卖于废品收购站,废漆渣、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格、废溶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2总量达标情况
本项目排污许可为简化管理,仅废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进行许可,根据企业监测数据可知,各污染物浓度满足排污许可中各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的要求。
三、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经15m高(DA001)、出口内径0.35m的排气筒排放,企业每年对有组织气体进行例行监测,监测颗粒物、非*烷总烃和二*苯排放情况。
现有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废水
本院区废水全部进入自建的防渗旱厕内,不外排。
3、噪声
各生产设备底座加减振垫、生产时保持厂房门窗密闭等措施,车间内罗茨风机采取基础减振、加消声器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企业于于2014年委托编制《双辽一汽—大众品牌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1月3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为双环建字[2014]2号。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
企业于2014年9月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略) 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9月12日通过了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企业于2020年6月5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62A001U。
五、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情况
已经在排污许可填报网站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