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膘尔托考依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克州乌恰县葡萄产业育苗基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克州乌恰县葡萄产业育苗基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州乌恰县膘尔托考依乡塔尔尕拉克村。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体建设内容:新建取水井1座,井深350m,管径325mm,潜水泵下泵深度为320m,扬程为350m,额定流量为50m3/h。配套建设附属工程、公用工程、施工临时设施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元,约占总投资的6.2%。
二、根据新疆德聚仁合 (略) 编制的《克州乌恰县葡萄产业育苗基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的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降低工程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避开大风天气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格按施工方案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临时土石方。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原有地貌,防止新增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 (略) 、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建筑材料堆放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防尘布苫盖的方式减少扬尘。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生活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建设相应的沉淀池,施工过程中的清洗、养护等工序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降尘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运营期选购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以及不能回填的废弃物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工程完工后,及时将工地的剩余垃圾、渣土处置干净,不 (略) 堆放。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 ? ? ? ??
2024年5月22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