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梅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准《 (略) 梅城镇七里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一期)》立项的报告”(梅政﹝2024﹞3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完善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 (略) 梅城镇七里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内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梅城镇七里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平整场地30亩,建设墓园约#平方米,改建墓园管理中心用房560平方米,修建消防水池约2000平方米,新 (略) 、停车场及其他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匡算总投资330.#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注意事项:
(一)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要求,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2022﹞58号)相关要求。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此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