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1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并对拟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环评 审批意见公示后,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依据政 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类别 | 项目代码 |
1 | 干银耳生产及银耳伴侣分装项目 | 福建古田康 (略) | 宁古环评[2022]23号 | 2022年12月21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2211-*-04-01-* |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26.com | ||||||
通讯地址: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
邮 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