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麒麟区昌 (略) 破产清算案
竞买公告
(略) 麒麟区昌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8月15日9:00时至2023年8月15日17:0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麒麟区昌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次拍卖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进行的拍卖。
2、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等内容及要求,围绕自身需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各竞买人理性参拍。
3、法院、管理人及网拍平台提供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资产评估报告》等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全部拍卖文件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及承诺,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各竞买人在确定能够承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义务及风险后,再作出是否竞买的决定,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义务及风险。拍卖成交后,任何瑕疵、义务及风险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二、拍卖标的物
拍卖标的物为 (略) 麒麟区沿江乡金江路“金悦裕园”项目名下YJ-435号地、YJ-436号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标的物相关概况如下:
1、“金悦裕园”项目证照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麒区国用(2011)第029号、麒区国用(2011)第030号,2011年6月1日取得。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地字第*号,2013年11月6日取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2014年8月21日取得。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麒建施许字第*号,2015年3月4日取得。合同开工日期为:2014年9月20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6年6月10日。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证号:预许曲住建字(*)号、预许曲住建字(*)号,2015年4月14日、2016年12月19日取得。
2、“金悦裕园”项目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YJ-435号地: (略) 麒麟区沿江乡金江路, (略) 麒麟区昌 (略) 于2011年6月1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麒区国用(2011)第02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076.00平方米(商业7408.00平方米、住宅4668.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81年3月9日终止,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51年3月9日终止(摘自麒区国用(2011)第0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YJ-436号地: (略) 麒麟区沿江乡金江路, (略) 麒麟区昌 (略) 于2011年6月1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麒区国用(2011)第030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928.00平方米(商业17797.00平方米、住宅9131.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81年3月9日终止,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51年3月9日终止(摘自麒区国用(2011)第03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3)权利负担:YJ-436号地土地使用权于2014年3月26日设立抵押权,抵押权权 (略) 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押权义 (略) 麒麟区昌 (略) ,抵押范围为整宗地(摘自麒区他项(2014)字第005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YJ-436号地抵押权登记尚未注销。
3、“金悦裕园”项目规划及建设基本情况
(1)“金悦裕园”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39004.00平方米(约合3.9公顷,58.51亩),总建筑面积93726.0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0349.9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3376.08平方米(含商铺建筑面积21971.4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4621.00平方米,宾馆建筑面积23348.38平方米等)。主要经济指标设定为:容积率≤1.87,建筑密度≤29.78%,绿地率≤34.90%(摘自建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2)“金悦裕园”项目共规划建设14栋房屋(项目无8栋号;16栋系卫生间垃圾房,未计入栋号编排),除第9栋(规划用途为宾馆/非住宅)、第10栋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及车库)基本建成外,其他房屋均已于2015年烂尾停工,完工率为15%-40%不等(摘自云正佳资评报字(2022)第1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现场实物为准进行拍卖及交付)。
4、“金悦裕园”项目资产评估情况
项目 | 评估价值(元) | 备注 | ||
1 | 在建工程 | 94,409,321.00 | 评估范围不含金悦裕园第10栋地上建筑 | 摘自云正佳资评报字(2022)第19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2 | 土地使用权 | 66,768,465.05 | 评估范围不含金悦裕园第10栋地上建筑占地面积对应881.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
合计 | 161,177,786.05 |
特别说明:云正佳资评报字(2022)第19号《资产评估报告》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价值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及承诺,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各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看样、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义务及风险,已完全了解并确认接受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任何瑕疵、义务及风险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委托评估范围、评估价值、评估时点、评估结果有效期届满等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三、依据不动产权属登记情况拍卖标的 (略) 麒麟区昌 (略) 破产财产。任何一方如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电话:*)联系并提供书面权属登记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主张相关权利。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拍卖标的物瑕疵说明及买受人义务
拍卖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情况及买受人义务负担,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详细调查、研究并注意评估相关风险:
(一)拍卖标的物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拍卖处置。现状是指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办理实物移交手续时的土地坐落、用途、使用年限、宗地界限、面积、红线退让、规划批建指标、配套公建设施设备、已完工程状态、未完工程状态、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全部现实状况。无论竞买人是否实地看样并调查、研究,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即视为竞买人认可拍卖标的物现状。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物显性和隐性瑕 (略) 场价格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法院、管理人及网拍平台等不对拍卖标的物作任何瑕疵担保及承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2、拍卖文件(含资产评估报告)等所记载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均摘自麒区国用(2011)第029号及03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关数据以权证文件记载内容为准,但该两宗土地的四至边界现状是否与《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一致、是否与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时一致、是否存在超建、违建、非法占用土地等情形需整改等瑕疵及风险,须竞买人自行调查、研究, (略) 不作任何瑕疵担保及承诺。拍卖标的物届时均以现状为准进行实物交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权属过户手续时,拍卖标的物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如在权属过户登记或办理其他手续过程中,因主管部门重新测绘、规划调整、土地分宗、要求整改等原因导致土地使用权面积有误或存在差异的,均以主管部门核定意见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据此以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3、“金悦裕园”项目第10栋地上建筑已由购房业主自救基本建成,拍卖标的物进行价值评估时已扣除第10栋地上建筑及该栋地上建筑占地面积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文件(含资产评估报告)等所记载并扣除的“金悦裕园”项目第10栋土地使用权面积数据 (略) 土地矿产勘测规划事务所《土地勘测技术报告书》, (略) 、管理人、测绘机构及评估机构等均不对该数据准确性提供担保及承诺,竞买人须在竞买前自行调查、研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据此以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4、拍卖标的物在建工程存在部分楼体损坏、部分建设实物与规划图纸不一致、基坑位置长年积水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等瑕疵及风险, (略) 不对标的物作任何瑕疵担保及承诺。请竞买人务必于竞拍前实地看样、调查研究,并向主管部门、专业机构进行必要咨询。拍卖标的物届时均以现状为准进行实物交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报告主管部门解决相关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须聘请专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对拍卖标的物质量、安全性能等进行专业技术鉴定、检测;须自行补办拍卖标的物建设及规划相关手续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清理、检测、修缮和改造,确保拍卖标的物达到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须自行到主管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物超出规划部分或与规划不符部分的建筑物,并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据此以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5、拍卖标的物原开 (略) 麒麟区昌 (略) 已宣告破产,拍卖标的物存在证照、施工图纸及项目工程资料等原件欠缺、无法配合补办,施工方/供货方因未结清欠款拒绝提供材料原件/拒绝配合补办等瑕疵及风险。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可向买受人移交的证照文件仅包括:(1)麒区国用(2011)第0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麒区国用(2011)第03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查档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查档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档件;(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查档件;(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复印件。除管理人已接管到的麒区国用(2011)第02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外,其他证照资料原件包括批建证照等均须买受人自行对接主管部门补办/变更登记并承担相关费用,且后续该项目工程资料补齐、工程规划核验及竣工验收等均须买受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协调供货方/施工方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据此以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6、拍卖标的物YJ-436号地土地使用权存在抵押登记,拍卖成交后,法院及管理人将按照破产程序及时协助办理解抵手续, (略) 及管理人对解抵时间不做担保及承诺。
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需先行注销他项权证的,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延长时间目前无法确定,竞买人竞拍前应知悉并确认接受该瑕疵及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据此以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7、本次拍卖标的物为“金悦裕园”项目名下YJ-435号地、YJ-436号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本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已明确保留权利的财产除外)。“金悦裕园”项目现场存在第三人留存工程设备、脚手架、模板、砖块等设施设备、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等;第三人利用土地种植蔬菜等植物及搭建临时建筑;自救业主已擅自装修入住金悦裕园第10栋地上建筑等情形,第三人留存项目现场的资产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法院及管理人不负责清场,须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并承担费用。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实地看样、仔细调查、研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据此以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二)买受人义务
1、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的权属过户及后续项目规划建设等全部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竞买人须在竞拍前自行向税务、发改、规划、建设、环保、国土、房管、不动产登记、供电、供水、供气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确认拍卖标的物竞买资质、权属变更手续及时间、税、费、规划、环保等必要问题。法院仅为本次拍卖的监督主体,不能下发《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任何法律文书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
法院及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及与拍卖标的物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权属变更、项目开发主体变更、项目证照变更/补办等其他相关手续办理流程、时间、费用等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拍卖标的物瑕疵(含显性及隐性)保证责任及法律责任。如因拍卖标的物现状及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及增加的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据此以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2、鉴于“金悦裕园”项目第10栋地上建筑已由购房业主自救基本建成,拍卖标的物进行价值评估时已扣除第10栋地上建筑及该栋地上建筑占地面积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无条件配合政府及管理人在政府部门限定时间内办理完毕该栋地上72套房屋的交房手续及不动产权证办理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买受人需配合的事项包括:
(1)买受人应自签署拍卖标的物《移交确认书》后一并接收并管理第10栋地上建筑(72套房屋),买受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及防控措施,避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否则,买受人应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各购房业主自买受人及管理人公告告知第10栋地上建筑(72套房屋)符合交房条件后,可与买受人及管理人办理交房手续并装修入住,买受人新小区统一交付后,该栋物业服务费用由含第10栋业主在内的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承担。拍卖标的物移交后买受人新小区交付前,买受人采取安全管理及防控措施所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将第10栋地上建筑(72套房屋)纳入其新项目整体规划,确保第10栋业主与其开发建设的新小区业主享受同等配套设施及相关权益、履行同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物业管理并缴纳物管费等);
(3)按时完善第10栋地上建筑(72套房屋)临时消防、供水、供电等设施,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不符合规划/超出规划部分建筑进行整改等,确保第10栋地上建筑(72套房屋)在限定时间内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及规划验收合格证并承担相应费用。
(4)按时完善房屋测绘,与管理人指定购房业主完善购房手续、发票手续,契税、印花税、维修资金费用缴纳等,确保第10栋地上建筑(72套房屋)在限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
(5)其他政府主管部门及管理人提出须配合的事项。
3、为保证相关程序顺利推进,管理人将从买受人已缴纳的1300万元保证金内扣留300万元款项作为“10栋交房办证保证金”(即该300万元在本次拍卖成交后不抵作成交价款),待第10栋地上建筑(72套房屋)的交房手续及不动产权证办理手续均办理完毕后,一次性退还(无息)买受人。
保证期间,如买受人怠于履行配合义务的,政府主管部门及管理人有权使用保证金代为履行相关义务或视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3000-20000元/次不等的罚款(即扣减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期间保证金不足300万元的,竞买人应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10日内向管理人账户补足。
4、鉴于本次拍卖的交易对价内不包括第10栋地上建筑(72套房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该不动产不属于买受人,买受人办理“金悦裕园”项目所涉相应权属变更登记后,无权改建、处置、销售、抵押或采取其他方式主张第10栋地上建筑(72套房屋)相应物权, (略) 麒麟区昌 (略) 及管理人仍对该不动产享有相应的完整处置权利。为保障第10栋经管理人认定依法享有购房人债权的权利人合法权益,买受人须无条件配合管理人及相应权利人完善相关手续。72套房屋购房款及自救款等仍由破 (略) 麒麟区昌 (略) 继续收取并按照破产程序使用。
特别说明:上述拍卖标的物瑕疵及买受人义务仅为管理人已知晓内容,拍卖标的物可能还存在其他显性或隐性瑕疵、义务及风险,请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前实地看样,并根据自身需求聘请专业机构及技术人员对拍卖标的物现状、是否存在违法建筑、已有手续的不足或补充、后续手续的变更或办理(包括规划、报建、施工、竣工、销售等阶段)等涉及拍卖标的物的全部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及风险评估。
请各竞买人在确定能够承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义务及风险后,再作出是否竞买的决定,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义务及风险。拍卖成交后,任何瑕疵、义务及风险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12:00时止有意竞拍者请与管理人联系预约咨询、看样,预约后管理人(联系电话:*)将统一安排现场看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1、因“金悦裕园”项目YJ-435号、YJ-436号地在建工程属于长期停工项目,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竞买人或竞买人工作人员进行实地看样时需自行承担全部人身及财产损害风险。
2、法院、管理人及网拍平台提供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资产评估报告》等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全部拍卖文件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及承诺,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各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谨慎选择、慎重决定。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义务及风险。拍卖成交后,任何瑕疵、义务及风险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六、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保证金
(一)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评估价:161,177,786.05元,起拍价:161,177,786.05元,保证金:1300万元(含300万元“10栋交房办证保证金”),增价幅度:20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拍卖成交。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的价格出价无效,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物流拍。
(三)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本次拍卖为净值拍卖,起拍价及最终拍卖成交价均不含税、费等其他任何费用。拍卖成交时,除 (略) 麒麟区昌 (略) 作为法定缴纳义务人应缴纳的金悦裕园项目土地增值税及本次交易的企业所得税外,其余因本次拍卖所产生的一切买卖双方应缴税、费以及“金悦裕园”项目历史欠税、费、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前、拍卖后、过户时、过户后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契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各类附加税等;因办理不动产过户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产权转移登记费、工本费等;因规划调整须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测绘费等,具体种类及金额以主管部门核定为准)。请各竞买人务必于竞拍前自行向主管部门咨询确认金悦裕园项目及本次拍卖交易所涉及的全部税、费的种类及金额,请谨慎参拍。
对于须缴纳的税、费等,买受人应当按时申报,在税务等主管部门确定后,并在收到主管部门或管理人书面通知7日内,直接向各主管部门进行缴纳。如主管部门不同意买受人直接缴纳的,买受人应提前向管理人账户足额存入应缴税、费,由管理人/ (略) 麒麟区昌 (略) 及时协助缴纳。买受人完成上述税、费等的缴纳义务后, (略) 麒麟区昌 (略) 及管理人才能配合买受人办理YJ-435号地及YJ-436号地土地使用权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批建许可证照的变更手续,否则买受人不得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批建许可证照的变更手续,管理人不对此承担责任,且由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完成上述税、费等的缴纳义务后,如买受人需开具发票的,管理人将尽量协助出具发票(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发票以拍卖成交价作为不含税金额计税基数),但发票是否能出具、以何种方式出具、能在何时出具,法院及管理人不作任何担保及承诺,因发票开具产生的税、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发票相关事宜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自行向主管部门咨询,请谨慎参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上述费用承担方式或管理人未出具或未按时出具发票等为由以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此外,因管理人及买受人向税务部门报税需要一定的时间,双方完成报税并经主管税务部门核准后才能确定应缴税、费,可能由此导致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延长,竞买人应确认知悉并完全接受该瑕疵及风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据此以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二)其他欠费的承担
1、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结的欠费(如有)均由买受人承担。
2、若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有违规、违法建筑而导致的相关行政机关的罚款及拆除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技术服务费的缴纳
拍卖成交后,网拍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技术服务费,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以网拍平台最终核定为准)。
以上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直接支付给网拍平台,非管理人收取。如买受人未支付上述费用,将视为悔拍,并按照本公告第十条第4款处理,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收费说明、收费条件、收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期限等,详见网拍平台发布的“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 http://**
八、竞买人条件
1、拍卖标的物类型为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限制竞买人类型,竞买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当地主管部门询问具体资质等级要求及后续开发建设该在建工程有关的其他要求。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主体资质或其他条件不符合主管部门要求而导致买受人无法进行后续开发建设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款、违约金、保证金没收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买受人不得据此以任何形式主张撤回拍卖或要求多退少补、补差等任何损害赔偿。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书面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委托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
九、优先购买权人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未发现拍卖标的物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如有优先购买权人,相关权利人可于2023年8月11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材料(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相关权利人须经本上拍机构或管理人书面认可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人逾期不主张或不按时提交书面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本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保证金及拍卖成交款项交纳
1、第一次出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在竞买人全额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将由京东结算并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须知》与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不一致的,以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为准)。
2、拍卖成交后,如因保证金解冻等问题产生争议的,由买受人自行与网拍平台沟通协商,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买受人保证金未能及时解冻并转入管理人账户的,买受人应在本竞买公告规定的款项支付时间内另行向管理人账户支付完毕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10栋交房办证保证金”。
3、拍卖成交价款及“10栋交房办证保证金”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全额汇入管理人账户并注明“金悦裕园拍卖成交价款”及“10栋交房办证保证金”。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
4、买受人如出现逾期未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10栋交房办证保证金”、逾期未办理拍卖标的物实物移交手续、经管理人书面催告仍未按时履行10栋交房办证协助义务、经管理人书面催告仍未按时缴纳税、费或履行其他义务等情形的,均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有权重新组织拍卖,买受人已交纳的1300万元保证金均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出卖人损失、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悔拍的买受人应向管理人补足差价及损失(管理人收款账户同拍卖成交价款缴纳账户)。发生悔拍后拍卖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拍卖成交、转移
(一)买受人应在交齐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10栋交房办证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由买受人(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公章) (略) 麒麟区昌 (略) 管理人办公室(地址: (略) 麒麟区建硕巷3号一楼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同日办理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移交手续,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移交确认书》详见附件,确认书均为固定文本,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确认书各项条款的约定,不得改动)。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移交确认书》的,视为买受人悔拍。
(二)拍卖标的物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必要协助。法院仅为本次拍卖的监督主体,不能下发《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任何法律文书协助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拍卖标的能否过户、具体过户办理流程、条件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由买受人先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查询,对于可能存在的标的物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法院及管理人不对“能否过户”“过户时间”和“过户税费”等过户事项做出承诺。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买受人自签署《移交确认书》之日起需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含第10栋地上建筑)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责任)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灭失及毁损风险)。如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其他提醒(风险提示,详见《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应在参与竞拍前 (略) 、管理人及网拍平台提供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资产评估报告》等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全部拍卖文件,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对上述文件有详尽阅读及理解,并同意遵守上述文件的全部规定。如竞买人因未详尽阅读上述文件而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后果。
(二)参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不能代替本竞买公告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必须由买受人亲自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略) (略) (0874-*)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网址: http://**。
(略) 麒麟区昌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