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七座燃油商务车,租赁期限2年(自车辆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一)所提供车辆为非事故车辆、泡水车辆等,车辆首次注册日期在2年以内,车辆官方指导价应大于15万元小于等于18万元,新车最佳,黑色最佳。(二)出租方所提供车辆按照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200万元及以上,车辆保额不足的需在车辆交付前补足),保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三)租赁期内,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与费用由出租方承担,车辆如发生事故,出租方配合按照保险维修和理赔。(四)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对我局车辆行使里程数作限定。(五)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不得为挂靠车辆,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应与其所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名称或者法人名称一致。(六)本次车辆租赁最高限价6.9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签订合同时,由出租方提供正规发票并承担税费。(一)本次评选报价一个出租方只能有一个报价(即只能以一辆车参与评选)。(二)报价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车辆(汽车)租赁服务。(三)报价材料需提供拟出租车辆的品牌和主要参数配置。如为暂未购买的新车需提供官方网站能查询到的品牌和主要参数配置,如最终中标车辆为暂未购买的新车,需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提供车辆。(五)以上材料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略) 桔山办事处凤仪路 (略) 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二楼办公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6日上午10时00分。报价文件应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逾期送达的;2.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六)现场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四楼会议室。(七)本次比选将根据报价金额,报价车辆官方指导价、车辆状况、车辆年限进行评分,故需出租方在评审当日将出租车辆开往我局。且我局将对拟确定的租赁车辆进行现场测试。(八)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的报价文件将按作废处理:2.经评审小组认定出租方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3.具体要求及报价须知中有出租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小组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报价评分项A(a值),车辆官方指导价评分项B(b值),车辆年限评分项C(c值),根据车辆实况进行现场测评分并计算车辆实况评分项D,供应商综合评分=A+B+C+D。其中投标报价得分A项总分40分、B项总分20分、C项总分30分、D项总分10分。(一)报价评分项A(a值)。当PB>P时,a=〔100-(PB-P)÷P×100×K〕×0.4;当PB<P时,a=〔100-(P-PB)÷P×100×K〕×0.4,当PB=P时,a=40。PB--响应人的有效报价(即通过资格审查,且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P--各响应人的有效报价平均值,P=(PB1+PB2+...PBn)÷n;n--有效投标人个数;K--扣分系数,PB大于P时K取1,PB小于P时K取0.8。(二)车辆官方指导价评分项B(b值)。b值得分按照车辆官方指导价所在区间范围进行赋分。(三)车辆年限评分项C(c值)。c值得分按照车辆注册时间至截止时间所在区间进行赋分。车辆年限开始计算时间为车辆首次登记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一年按365天计算)(四)车辆实况评分项D。D项分值由评审人员根据车辆实况进行现场测评得出,暂未购买的新车按10分计算。比选小组对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电 话:0859-* ;*
地 址: (略) 凤仪路 (略) 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
(略) 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