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装修工程或装饰工程施工。
(二)2016年资金周转能力(2016年度流动比率)大于1。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略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均略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略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27日12:00至 2017 年1月2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X时间,下同),在X省公略(www.gz *** )略文件及图纸。
(二)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 本项目不组织略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1月 18日0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X省公略开标区(X市X路65号)开标6室面交贵略有限公司。
(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略理
(一).略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略门投诉。投诉书(略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略门;
(2)略投标活动的参与者,略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略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略投诉的,略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略门不予受理。
略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略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略门不予受理。投略门为X省高略,电话: ##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略同时在、贵略www.gzzbw.cn、X省公略网站www.gz *** 、X省略站www.qj *** 、贵略www.gedc.cn、贵略www.gz *** 上发布。
八.其他
首次进入X省公略的投标人,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X省公略初次办理流程>、<X省公略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到X省公略登记和CA证书,略报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X省公略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略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略有限公略
地 址: X省X市X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 贵略有限公司
地 址:X市X区黔灵山略B座9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侯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X省公略
联系地址:X市X路65号
电 话: ##
发布日期:2017年#月#日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 2.1.3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略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略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及投标保证金金额; b.略文件规定;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略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略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略人指定账户,并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汇略进账单彩色扫描打印件; c. 略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略、略文件要求,略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略不能开具保函,略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专业分包的工程量累计未超过总工程量的30%。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下列情况: a.未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投标担保证明材料; b.开启的外层封套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段编号及投标函载明的标段编号不一致; c.投标文件正、略文件规定。 (8)略文件规定的时限。 (9)略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略文件规定: a.略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略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略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略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
2.1.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略文件规定; (3)略文件规定; (4)略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略文件规定; (6)略文件设备最低要求; (7)略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隶属或其他关联关系; (9)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补 |
1 |
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略开启,略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经投标人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保持不变。 |
补2.1.1、2.1.3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略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略文件的规定,略修改和删减;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如有)、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文件中未出现下列情况: a.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b. 略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c.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有错误且无法唱出; d. 提交了调价函; e. 开启的外层封套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段编号及投标函载明的标段编号不一致; f. 投标文件正、略文件规定。 (5)略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第二个信略,略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K,范围为0.5%~3%(步长0.5%),由投略随机抽取。 评标基准价=B×(1-K)。 B为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出的值: 有效投标价:除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2.5条规略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且在最高投标限价85%~100%范围内(含85%和100%)的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将上述有效投标报价从高到低划分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的1/3,向上取整,如2.3333取整为3)个等差报价区间,对各个区间内的略第一次算术平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区间临界值时,列入较低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最低投标报价列入较高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然后再对各区间的第一次算略第二次平均,所得出的平均值即为B值(若某区间没有对应投标人的报价,略第二次算术平均时扣除相应区间的个数)。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略提出,略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0分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2.2.4(3) |
评标价得分 |
10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if !supportLists]-->(1) <!--[endif]-->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略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略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2名,略。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多的优先。
|
|
2 |
3.1.2(2)补充如下: 略为认定略为: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略服务; ④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⑤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⑦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⑧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略为。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略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略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2名,略。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多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略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1 略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略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略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略理。(略资格预审)
3.1.略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标准对略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略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略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略评审。(略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略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略为的;
(3)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略按以下原则对略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略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略按以下原则对略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略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略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略人给定的工程数量略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略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1 略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略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略分计算出得分D 。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 +B +C +D 。
3.2.4 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略理。
3.3.1 在评标过程中,略可以书面形式要略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略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略补正。略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略分。
3.3.3 略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略的要求。
3.3.略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略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一.招标条件
贵略有限公略新增便民服务亭和指示立柱工程(第二期)经黔高速营运纪要〔2017〕23号要求实施。项目业主为贵略有限公略,招标代理为贵略有限公司。建设资略费支出。略条件,略,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二.略范围
(一)对贵略有限公略所辖第二略便民服务亭和指示立柱的建造及后期维护工程。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计划工期 |
备注 |
SG-2 |
略便民服务亭28个、略户外指示立柱36个、移略指示立柱9个。 要求便民服务亭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坚固耐用;指示立柱牢固,字体夜间能发光。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具体略点见“工程详细数据统计表”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装修工程或装饰工程施工。
(二)2016年资金周转能力(2016年度流动比率)大于1。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略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均略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略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2月27日12:00至 2017 年1月2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X时间,下同),在X省公略(www.gz *** )略文件及图纸。
(二)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 本项目不组织略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二)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1月 18日0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X省公略开标区(X市X路65号)开标6室面交贵略有限公司。
(三)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略理
(一).略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略门投诉。投诉书(略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略门;
(2)略投标活动的参与者,略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略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略投诉的,略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略门不予受理。
略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略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略门不予受理。投略门为X省高略,电话: ##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略同时在、贵略www.gzzbw.cn、X省公略网站www.gz *** 、X省略站www.qj *** 、贵略www.gedc.cn、贵略www.gz *** 上发布。
八.其他
首次进入X省公略的投标人,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X省公略初次办理流程>、<X省公略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到X省公略登记和CA证书,略报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X省公略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略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略有限公略
地 址: X省X市X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 贵略有限公司
地 址:X市X区黔灵山略B座9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侯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X省公略
联系地址:X市X路65号
电 话: ##
发布日期:2017年#月#日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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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略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略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及投标保证金金额; b.略文件规定;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略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略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略人指定账户,并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汇略进账单彩色扫描打印件; c. 略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略、略文件要求,略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略不能开具保函,略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专业分包的工程量累计未超过总工程量的30%。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下列情况: a.未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投标担保证明材料; b.开启的外层封套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段编号及投标函载明的标段编号不一致; c.投标文件正、略文件规定。 (8)略文件规定的时限。 (9)略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略文件规定: a.略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略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略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略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
2.1.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略文件规定; (3)略文件规定; (4)略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略文件规定; (6)略文件设备最低要求; (7)略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隶属或其他关联关系; (9)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补 |
1 |
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略开启,略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经投标人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保持不变。 |
补2.1.1、2.1.3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略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略文件的规定,略修改和删减;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如有)、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文件中未出现下列情况: a.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b. 略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c.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有错误且无法唱出; d. 提交了调价函; e. 开启的外层封套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段编号及投标函载明的标段编号不一致; f. 投标文件正、略文件规定。 (5)略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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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第二个信略,略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K,范围为0.5%~3%(步长0.5%),由投略随机抽取。 评标基准价=B×(1-K)。 B为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出的值: 有效投标价:除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5.2.5条规略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且在最高投标限价85%~100%范围内(含85%和100%)的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将上述有效投标报价从高到低划分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的1/3,向上取整,如2.3333取整为3)个等差报价区间,对各个区间内的略第一次算术平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区间临界值时,列入较低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最低投标报价列入较高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然后再对各区间的第一次算略第二次平均,所得出的平均值即为B值(若某区间没有对应投标人的报价,略第二次算术平均时扣除相应区间的个数)。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略提出,略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0分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2.2.4(3) |
评标价得分 |
10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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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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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if !supportLists]-->(1) <!--[endif]-->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略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略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2名,略。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多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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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2(2)补充如下: 略为认定略为: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略服务; ④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⑤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⑦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⑧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略为。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略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略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2名,略。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以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多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略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1 略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略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略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略理。(略资格预审)
3.1.略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标准对略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略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略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略评审。(略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略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略为的;
(3)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略按以下原则对略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略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略按以下原则对略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略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略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略人给定的工程数量略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略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1 略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略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略分计算出得分D 。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 +B +C +D 。
3.2.4 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略理。
3.3.1 在评标过程中,略可以书面形式要略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略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略补正。略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略分。
3.3.3 略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略的要求。
3.3.略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略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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