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屯昌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期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商务厅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报告一批”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取得成效,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于2023年10月24日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我县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申报时设备投资金额 (万元) | 拟拨付支持的财政资金 (万元) | 已核定的设备投资金额 (万元) | 建议拨付财政支持资金 (万元) |
旺旺源农业产品集配中心旧库升级改造项目 | 806.3345 | 300 | 522.5345 | 209.0138 |
海南 (略) 南药加工项目 | 249.* | 99.9091 | 249.* | 99.9091 |
海南 (略) 南药加工项目 | 761.5 | 300 | 449 | 179.6 |
公示期:2023年10月27日—10月29日
联系电话:0898-*
屯昌县商务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