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州直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YFW-*
项目名称:伊犁州直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犁州直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以伊犁州直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为对象,遵循文物数字化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多层次建设需求,通过“数字化采集+数字化加工+数字化传播利用”等文物数字化保护技术完成伊犁州直3处不可移动文物(伊犁将军府、伊犁清代卡伦遗址——纳旦木卡伦、小洪纳海石人墓)数字化采集加工及50件珍贵可移动文物的数字化采集加工;遴选5件代表性馆藏珍贵可移动文物进行创造性转化,建设1套文物裸眼3D交互展示,为观众提供提供丰富的历史文物故事的讲解互动服务,以独特的展陈方式、震撼的视觉体验,带领观众领略伊犁历史文化风采,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文化自信。同时在交互系统中,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景展示、整体三维展示、重点局部构件三维展示互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query-homepage.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 (略) (网址http://**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投标人投标。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 (略) (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3.本 (略) 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密。
7.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8.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物馆
地 址: (略) 如意街44号( (略) 西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开发 (略) 鸿泰 (略) 内办公楼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姝、王思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