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窗体顶端
1、招标公告中“窗体顶端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作以下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4.2约定“详细竣工结算有关规定按发包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执行。”请招标人提供《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答1:该文件为集团内部文件,信息公开属性为不予公开。
问题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4.2约定“承包人每月申请进度款时,应在进度款中明确民工工资金额……若进度款小于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补足”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中“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负责拨付,在每月5日前按照《 (略)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最低拨付标准》(见附件1)》将上一月度的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拨付到施工 (总)承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代发专户,并监督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 (略) 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因建设单位未按期足额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代发专户拨付资金造成项目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项目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在15日内完成整改,逾期仍未整改完成的,予以信用扣分, (略) 住建局将建设单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发起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曝光。”请按文件约定修改条款为“发包人按成住建发[2019] 334号约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代发专户拨付农民工工资,每月拨付金额不低于政府相关部门核定金额”
答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投标格式中的“说明”是否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答3: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4:开工时间是否可以拟定为2024年1月10日?
答4: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问题5:在招标文件中表示此次报价按照总价报价,招标文件未提供工程量清单,但是在合同协议书P154中合同价格形式表示,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综合单价;但是未明确计价原则,无法体现综合单价计取原则,工程费用也没有明确的计取准则。 问:请明确合同综合单价的计价原则,建筑工程费用的计取原则。
答5: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发包人要求中列出的建筑总面积为 *㎡,道路 1 长约 378m,宽约 35m;道路 2 长约 345m,宽约 16m;道路 3 长约365m,宽约 16m。 但是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列出的总建筑面积为*.42m2,道路一长421.277m,宽30m~35m(标准宽度30m,局部宽度35m);道路二长388.700m,宽16m;道路三长351.856m,宽16m。 问:以上总建筑面积和道路相关数据在两个地方的数据不一样,请问以哪个数据为准。
答6:具体数据以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为准。
问题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5.2条:“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问:是否可以仅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答7: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成都经开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嘉裕禾 (略)
2023年12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3c54-4115-b3a8-625f87887e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