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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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废旧铝金属回收生产建设项目 | 工程位于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静脉产业园中的资源再生利用区 | 阿克苏 (略) | 新疆祥达 (略) | 本项目拟建设1条再生铝生产线,配套设1套铝灰渣处理系统,预计年产铝合金锭2.*吨。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5.38%。 | (1)废气:熔炼废气、精炼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收集后进入烟气骤冷+活性炭注入+干式脱酸喷射系统+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1套,与环 (略) ,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铝灰处理废气袋式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中SO2、颗粒物、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筒仓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后排 (略)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经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处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3类标准。 (4)固废:废耐火材料交由耐火材料商回收,石块以及废铁等可回收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铝渣回收系统处理后剩余的铝灰、除尘灰、车间地面收尘灰、废滤袋、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送至阿克苏三峰 (略) 用于焚烧发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 (略) 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吐哈油田三塘湖盆地煤炭地下气化矿场试验方案 | (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 中国石 (略) (略) 勘探事业部 | 南京 (略) | 本项目为试验项目,新钻注入井1口,生产井1口,监测井2口,配套地面试验站1座。注入井采用水平井型,生产井采用直井型,两井形成U型布局,粗煤气最大产量按照干基15×104m3/d考虑,采用纯氧气化工艺,生产的粗煤气经试验站粗煤气净化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火炬系统,实现达标排放。 | 一、废气 (1)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等,施工期短暂,施工期的废气污染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主要为净化后的粗煤气放空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和试验站内粗煤气集输、处理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烃类气体、氨、硫化氢等。 ①确保粗煤气净化处理系统稳定运行,粗煤气中各污染物均可达到有效的去除(出口颗粒物≤10mg/m3;硫化氢含量≤20mg/m3),方可放空燃烧。 ②尽量减少火炬放空时间。一旦气化稳定运行,应立即建设后续项目正常运行生产;若试验工程经研究确定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则应尽快停火,或关停本试验工程,禁止长时间大量煤气放空燃烧。 ③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巡检,对井场的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做好井口压力监测,并准备应急措施;加强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的巡检,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切断控制阀。 经预测,试验站内粗煤气集输、处理过程无组织挥发的非*烷总烃下风向各个距离的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监控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要求;试验站边界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二、废水 (1)施工期:主要为要为钻井废水、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钻井废水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产生的钻井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应尽可能重复利用,试压结束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定期拉运至三塘湖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待施工结束后防渗膜回收,防渗收集池原地覆土填埋。 (2)运营期:主要为气化污水和生活污水。气化污水经站内污水处理单元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进入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环境影响;试验站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预处理后,采用专用吸污车清运至三塘湖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 (1)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施工短暂,只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这种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噪声仅对施工人员产生影响; (2)运营期:主要为井场、试验站机泵产生的噪声。经预测,运营期站场昼夜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 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综上所述,项目周边5km无人群居住等声敏感目标,项目开发建设、生产运营中的噪声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四、固废 (1)施工期:主要为钻井废弃物(钻井废弃岩屑、泥浆)、施工弃土和施工期生活垃圾。钻井期间产生的钻井岩屑、泥浆采用钻井不落地技术收集,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系统中处理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临时贮存在井场内的岩屑堆存场地,集中拉运至牛圈湖废渣场(新站)进行填埋;施工土方在管线施工结束后回填在管堤上,并实施压实平整水土保持措施,不设置集中弃土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三塘湖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2)运营期:主要为试验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脱硫废液、污水处理单元废物(污水处理单元缓冲水箱定期排放的底泥、气浮装置产生的污油等)、生活垃圾。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站内);脱硫废液、污水处理单元废物暂存在埋地污水罐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三塘湖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五、生态 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和试验期占用土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等。 项目建设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等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占地面积约12.46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戈壁,地表植被分布稀疏,由工程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由于项目占地面积有限,区域生态系统仍保持开放、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因此对于评价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影响较小,其生态稳定性及其结构与功能也不会受到明显影响。 项目为试验工程,为临时工程,若试验成功,规模化生产则应根据项目情况重新开展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若试验不成功,应尽快停火,或关停,进行原地貌恢复。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粗煤气,风险潜势为Ⅰ,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注输管线粗煤气泄漏、火灾及爆炸等类型。经过风险分析和评价,本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尽可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和发展,将事故发生概率降低,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避免当地环境受到污染。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 (略) 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3 | 特变电 (略) 年产*吨大规格石墨化电极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北部产业园内 | 特变电 (略) | 新疆众智安环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1座煅烧车间(包含2台顺流式60罐罐式煅烧炉)、1座中碎成型车间(主要包括破碎筛分、磨粉、配料、混捏、成型、冷却及贮存等生产工序)、1座返回料处理车间(设置2套处理系统,包括双齿破碎机、颚式破碎机等)、2座焙烧车间(每个厂房分别设置2台40室敞开式焙烧炉,共计4台40室敞开式焙烧炉,每台炉子设置2个火焰系统,10室运转,每室5个料箱,每箱立装双层电极,配套设置2座焙烧转运站)、2座石墨化车间(每座车间内设24台(两组,一组12台)U型内串石墨化炉并配套附属设施,共计48台(4组,一组12台)石墨化炉)、1座机加工车间(内配套机械加工设备);储运工程包括:1座生焦转运站(设置6个Φ15×27m钢料仓)、1座固体沥青转运站(设置液体沥青贮槽4台Φ8.5m,V=400m3,液体沥青接收槽1台Φ3.6m,V=40m3,固体沥青贮仓1台Φ3.85m,V=40m3)、1座耐材库、1座危险化学品库、1座成品库房及建设电极输送廊道1620×3m;辅助工程包括:1座办公楼、1座宿舍、1座食堂及浴室、1座余热锅炉房、1座天然气调压站、1座机修车间;公用工程包括:厂区给排水系统、供暖、供电、空压站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环境风险等治理措施。项目建成后,大规格石墨化电极*t/a、副产品石墨化冶金焦粉*t/a。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9.17%。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项目废气采取措施:生石油焦卸料废气设置2套集气设施+2台脉冲袋式除尘器+2根30m排气筒(DA001、DA002);生石油焦破碎废气设置集气设施+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3);生焦仓废气设置集气设施+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4);煅烧炉上料废气设置集气设施+2台脉冲袋式除尘器+2根30m排气筒(DA005、DA006);煅烧炉废气设置1套SNCR脱硝+3台余热锅炉+1套SCR脱硝+1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1台湿电除尘器+1根50m烟囱(DA007),1套在线监测设施;煅后焦出料及煅后焦仓废气设置集气设施+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8);固体沥青卸车、贮存废气设置集气设施+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09);沥青熔化、沥青贮槽废气设置1台焚烧炉焚烧后烟气引入煅烧炉烟气处理系统;煅后焦、石墨碎、石墨化碎破碎、筛分、磨粉、转运、贮存废气设置集气设施+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10);生碎、焙烧碎及机加石墨屑及残次品破碎、筛分废气设置集气设施+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11);配料废气设置集气设施+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12);糊料成型、冷却废气设置集气设施+2套焦粉吸附设施+2台脉冲袋式除尘器+2根30m排气筒(DA013、DA014);填充料冶金焦破碎筛分废气设置集气设施+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15);焙烧填充料上料、卸料废气设置集气设施+4台脉冲袋式除尘器+4根30m排气筒(DA016、DA017、DA0108、DA019);焙烧炉废气设置2套SNCR脱硝+2套冷却塔+2台电捕焦油+2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2台湿电除尘器+2根50m烟囱(DA020、DA021),2套在线监测设施;熟电极清理废气设置集气设施+2台脉冲袋式除尘器+2根30m排气筒(DA022、DA023);石墨化填充料上料、卸料废气设置集气设施+4台脉冲袋式除尘器+4根30m排气筒(DA024、DA025、DA026、DA027);石墨化炉废气设置4套集气设施+2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2台湿电除尘器+2根50m烟囱(DA028、DA029);机加工废气设置集气设施+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0m排气筒(DA030)。 根据分析,本项目各有组织废气污染源中颗粒物、SO2、NOx、沥青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苯并[a]芘、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限值,因此项目所采取各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设计采用2台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单台处置规模为5m3/h,1台作为备用,本设计采用成熟可靠的、先进的浸没式生物膜反应器(MBR)作为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即系统流程为厌氧-缺氧-好氧(MBR),回用水主要将被应用于工业循环冷却水补水及生活杂用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置后水质可满足《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2002)中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项目在生产区设置一座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一体化净水器+消毒”工艺处置后回用,根据设计资料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置后水质可满足《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2002)中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脱硫废水设置一座脱硫废水处理站,脱硫废水处理工艺为“两阶段高效沉淀处理+TMF深度预处理+DTRO碟管式反渗透+ 蒸发结晶装置”,经处置后全部回用,根据设计资料分析,本项目脱硫废水经处置后水质可满足《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2002)中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估算结果显示,项目噪声在采取各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噪声防治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有产生的固体废物都储存于厂内设置的专用储存场所暂存,对于一般工业固废采取回收、综合利用方式进行处置,对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可确保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都 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厂区按照环评要求分区防渗,煅烧车间、中碎成型车间、返回料处理车间、焙烧车间、石墨化车间、机加工车间、生焦转运站、固体沥青转运站、耐材库、危险化学品库、成品厂房、机修车间、余热锅炉房、生产废水处理站、脱硫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空压站、事故池等采用重点防渗;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及浴室、软水制备间等采用一般防渗;厂区设置一座2500m3事故水池。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 (略) 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