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略) 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粮油、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中,评定“2023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23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及品牌应符合《 (略) 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新申报及复评品牌,需按附件1-4的要求,提交一套申报书,其中说明性文字要求准确、精炼,佐证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封面、承诺书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二)评定程序
每个县(市、区)仅限推荐1个区域公用品牌和1个名牌农产品参加202 (略) 著名农业品牌(农业、水产)评选认定,申报条件依据《 (略) 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执行。于2023年6月29日前将附 (略)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便择优筛选推荐上报,逾期未报则视为放弃推荐。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时间为2023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9日,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598-*。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