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公告
桥头镇特色高效种植农业项目弃土石方交易公告
(略) 环翠区桥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定于2023年4月12日10时至2023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产权电子竞价系统(http://**:18096/TPBidder/)竞拍以下标的:
标的物展示(自公告之日起于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略) 环翠区桥头镇金鸡大道东、教里村北、 (略) 道南,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情况的竞买人请联系:杨帅,联系电话:0631-*/*。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 保证金 | 备注 |
1 | 桥头镇特色高效种植农业项目弃土石方标段1 | 0.0095万元/(10立方米) | 15万元 | 现状竞拍。因交易系统起拍价小数位数设置限制(最多能设置至小数点后4位),本项目起拍价以万元/(10立方米)为单位,加价幅度同样以万元/(10立方米)进行加价。最终的成交价款及装车费以实际处置的土石方数量(按第三方机构测量数量)为准计算,装车费5.5元/m3(不包括在竞拍价内)。本标段预计产出资源数量56605.71m3。 |
2 | 桥头镇特色高效种植农业项目弃土石方标段2 | 0.0085万元/(10立方米) | 10万元 | 现状竞拍。因交易系统起拍价小数位数设置限制(最多能设置至小数点后4位),本项目起拍价以万元/(10立方米)为单位,加价幅度同样以万元/(10立方米)进行加价。最终的成交价款及装车费以实际处置的土石方数量(按第三方机构测量数量)为准计算,装车费5.5元/m3(不包括在竞拍价内)。本标段预计产出资源数量46269.25m3。 |
3 | 桥头镇特色高效种植农业项目弃土石方标段3 | 0.0105万元/(10立方米) | 32万元 | 现状竞拍。因交易系统起拍价小数位数设置限制(最多能设置至小数点后4位),本项目起拍价以万元/(10立方米)为单位,加价幅度同样以万元/(10立方米)进行加价。最终的成交价款及装车费以实际处置的土石方数量(按第三方机构测量数量)为准计算,装车费5.5元/m3(不包括在竞拍价内)。本标段预计产出资源数量*.44m3。 |
4 | 桥头镇特色高效种植农业项目弃土石方标段4 | 0.0105万元/(10立方米) | 31万元 | 现状竞拍。因交易系统起拍价小数位数设置限制(最多能设置至小数点后4位),本项目起拍价以万元/(10立方米)为单位,加价幅度同样以万元/(10立方米)进行加价。最终的成交价款及装车费以实际处置的土石方数量(按第三方机构测量数量)为准计算,装车费5.5元/m3(不包括在竞拍价内)。本标段预计产出资源数量*.35m3。 |
5 | 桥头镇特色高效种植农业项目弃土石方标段5 | 0.0095万元/(10立方米) | 16万元 | 现状竞拍。因交易系统起拍价小数位数设置限制(最多能设置至小数点后4位),本项目起拍价以万元/(10立方米)为单位,加价幅度同样以万元/(10立方米)进行加价。最终的成交价款及装车费以实际处置的土石方数量(按第三方机构测量数量)为准计算,装车费5.5元/m3(不包括在竞拍价内)。本标段预计产出资源数量56755.82m3。 |
欲参加的竞买者,请于2023年4月11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相关凭证上传至产权交易系统,通过系统完成报名获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如有疑问, (略) 。
公司地址: (略) 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631-* 联系人:王经理 高经理
竞买申购须知:竞买人登录“ (略) 产权电子竞价系统(http://**)”进行注册、实名认证、网上提出竞买申请。上述竞买人相关操作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地址:http://**。
? ?威海公共 (略)
?2023年3月27日
威海公共 (略) 产权交易项目
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竞拍标的有关事项特向竞买人告知如下:
第一条: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 保证金 | 备注 |
1 | 桥头镇特色高效种植农业项目弃土石方标段1 | 0.0095万元/(10立方米) | 15万元 | 现状竞拍。因交易系统起拍价小数位数设置限制(最多能设置至小数点后4位),本项目起拍价以万元/(10立方米)为单位,加价幅度同样以万元/(10立方米)进行加价。最终的成交价款及装车费以实际处置的土石方数量(按第三方机构测量数量)为准计算,装车费5.5元/m3(不包括在竞拍价内)。本标段预计产出资源数量56605.71m3。 |
2 | 桥头镇特色高效种植农业项目弃土石方标段2 | 0.0085万元/(10立方米) | 10万元 | 现状竞拍。因交易系统起拍价小数位数设置限制(最多能设置至小数点后4位),本项目起拍价以万元/(10立方米)为单位,加价幅度同样以万元/(10立方米)进行加价。最终的成交价款及装车费以实际处置的土石方数量(按第三方机构测量数量)为准计算,装车费5.5元/m3(不包括在竞拍价内)。本标段预计产出资源数量46269.25m3。 |
3 | 桥头镇特色高效种植农业项目弃土石方标段3 | 0.0105万元/(10立方米) | 32万元 | 现状竞拍。因交易系统起拍价小数位数设置限制(最多能设置至小数点后4位),本项目起拍价以万元/(10立方米)为单位,加价幅度同样以万元/(10立方米)进行加价。最终的成交价款及装车费以实际处置的土石方数量(按第三方机构测量数量)为准计算,装车费5.5元/m3(不包括在竞拍价内)。本标段预计产出资源数量*.44m3。 |
4 | 桥头镇特色高效种植农业项目弃土石方标段4 | 0.0105万元/(10立方米) | 31万元 | 现状竞拍。因交易系统起拍价小数位数设置限制(最多能设置至小数点后4位),本项目起拍价以万元/(10立方米)为单位,加价幅度同样以万元/(10立方米)进行加价。最终的成交价款及装车费以实际处置的土石方数量(按第三方机构测量数量)为准计算,装车费5.5元/m3(不包括在竞拍价内)。本标段预计产出资源数量*.35m3。 |
5 | 桥头镇特色高效种植农业项目弃土石方标段5 | 0.0095万元/(10立方米) | 16万元 | 现状竞拍。因交易系统起拍价小数位数设置限制(最多能设置至小数点后4位),本项目起拍价以万元/(10立方米)为单位,加价幅度同样以万元/(10立方米)进行加价。最终的成交价款及装车费以实际处置的土石方数量(按第三方机构测量数量)为准计算,装车费5.5元/m3(不包括在竞拍价内)。本标段预计产出资源数量56755.82m3。 |
第二条:竞拍时间
2023年4月12日10时至2023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第三条:竞拍地点
(略) 产权电子竞价系统(http://**:18096/TPBidder)
第四条:竞买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
1.欲参加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4月11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相关凭证上传至产权交易系统,通过系统完成报名获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缴纳有关问题咨询请电联:0631-*)
2.郑重提示各位竞买人,参加竞拍前请认真阅读标的物相关情况说明、评估报告及注意事项等。
3.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在竞拍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4.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待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办理完其他相关手续,中介代理机构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后无息退还至原账户;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也可抵作出让价款,中介代理机构收到委托人及买受人书面通知后无息转至指定账户。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竞得结果无效,所交纳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标的成交价款情况说明:竞拍标的按照现状竞拍。
标的挂牌预计成交金额以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标的预计产出资源数量为准计算,即标的挂牌预计成交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标的预计产出资源数量*最终成交单价。
标的挂牌实际成交金额以本项目标的实际产出资源数量为准计算,即标的挂牌实际成交金额=标的实际产出资源数量*最终成交单价。
第五条 标的移交方式
1.竞拍成交后,中介代理机构拟定成交公示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名称、起拍价、成交价、买受人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3日内,买受人需持 (略) 签署《竞价结果通知书》。
3.买受人确认成交后,应及时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费用,移交标的。
第六条:特别约定和相关瑕疵
1.标的物按照现状竞拍。成交公示期满,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后,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费用及装车费,装车工作由委托人另行委托第三方负责,装车费用为5.5元/m3,由受让方另行支付,不包括在成交价款内。最终的成交价款及装车费以实际处置的土石方数量(按第三方机构测量数量)为准计算,多退少补。
标的挂牌预计成交金额以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标的预计产出资源数量为准计算,即标的挂牌预计成交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标的预计产出资源数量*最终成交单价。
标的挂牌实际成交金额以本项目标的实际产出资源数量为准计算,即标的挂牌实际成交金额=标的实际产出资源数量*最终成交单价。
2.买受人对于标的物的用途及处置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要求。
3.竞拍成交后,由买受人和委托人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费用,移交标的。标的移交过程中挖掘、装车等工作由委托人负责统一安排,买受人自行负责运输及处置。买受人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如在标的移交、运输及处置等期间买受方发生安全、人身伤害等一切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委托人无关。
4.标的搬运所产生的垃圾由买受人负责清运并承担相关费用。垃圾的堆放场地要符合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如因违规堆放而被处罚,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其相关罚款等费用。
5.标的成交后,买 (略) 、区砂石资源规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6.买受人未按照《交易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中介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标的再行竞拍。标的再行竞拍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其应当支付的服务费和再行竞拍的费用。再行竞拍的价款低于原竞拍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7.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3日内(特殊情况除外)付清交易服务费。
8.如遇委托人在竞拍开始前撤回本竞拍标的,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9.本注意事项未载明事项,在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交易合同》中约定。竞买人参与本次竞拍,即视为接受《交易合同》约定的内容。
10.中介代理机构对上述标的物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述。竞买人承诺自行查看标的,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竞拍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委托人、中介代理机构无关,委托人、中介代理机构对有关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表示对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完全接受竞拍标的情况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中介代理机构对标的物瑕疵情况的说明),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中介代理机构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本公司对该标的所存在的瑕疵、数量、质量不承担担保及承诺,对买受人竞拍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纠纷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中介代理机构无关。委托人、中介代理机构声明:不承担竞拍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声明:
竞买人参加竞价前已对本公告及注意事项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系确认本人已详细审查本次交易标的的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愿承担参加本次竞买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并承诺放弃对中介代理机构的任何权利主张。本注意事项及竞价规则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公共 (略)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