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01 | 南通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 为期一年的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预算金额约*,配送 (略) (略) 、海门区、如东县、 (略) 。 | 见正文 | 300 | 2024年7月 | 无 |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我部现将本项目采购 (略) 上公示,欢迎供应商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 项目名称:南通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 (略) ,为我部所属 8 个伙食单位(全 (略) )供应日常所有品类副食品。提供单位食堂每日所需鸡蛋、咸菜、蔬菜、肉类、鱼类、水果、调味品、牛奶等副食品包括各类蔬菜、肉制品、水(海)产品、禽蛋及水果和大米、面粉、食用油以外的其他粮食制品配送及相关服务等。选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及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服务,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备选商。第一个月由入围第一名配送,第二个月由入围第二名配送,在这两个月配送期间由招标单位代表进行打分(求平均值),分高者进行第三个月的配送;第四个月由入围第一名配送,第五个月由入围第二名配送,第六个月由评分高的一家进行配送,如此循环。特别注意:第三名为供货备选商,如出现有单位被取消供货资格时将由第三名的备选商替换其配送资格并执行上述供货方式。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如遇国家、军队体制改革、政策调整等需要停止项目的特殊情形时,无条件停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按照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提交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建议。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3、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单位将拒绝接收。邮件附件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意见建议反馈表。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公示期限:
2024年4月30日8:30时至2024年5月14日16:30时(北京时间)
九、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