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34号)、《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稳发〔2014〕3号)、《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博兴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博办.发〔2017〕2号)和《关于印发博兴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博政发〔2021〕15号)的要求,山东 (略) 对山东 (略) 年产*吨新型高科技特种强度退火板项目土地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 (略) 年产*吨新型高科技特种强度退火板项目土地征收
征收范围:拟征收博兴县城东街道城头村土地*平方米。
征地用途:建设1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建设1条年产*吨新型高科技特种强度退火板生产线,新上设备274台(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
5.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单位
评估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202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