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受天津 (略) 委托,中勘建投(天津) (略) 依据 (略) 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对控规14-03-05单元04-08地块二类居住项目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控规14-03-05单元04-08地块二类居住项 (略) 武 (略) 东侧,东至天津 (略) 现状空地,南 (略) 一, (略) ,北至天津武清区 (略) ,占地总面积为*.2m2,原为杨村七街村宅基地和农田,地块现状为空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经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地块历史上为杨村七街村宅基地,中部区域有一条南北向沟渠,沟渠宽度约15米,深度约4米,2010年左右,地块内沟渠被填平,为保障水流疏通,填垫的同时在原位置铺设了直径1m的水泥管道。填土来源于杨村七街房屋拆除所产生的砖块、渣土及原有土壤。同时地块内杨村七街住宅 (略) 武清区人民政府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2016年后该片区启动拆迁工作,地块内宅基地相继拆除,至2024年3月,地块内建筑物基本被拆除,部分区域存在部分废弃房屋。地块内原先铺设的地下暗渠管道仍存在。目前地块北侧有2处废弃民房,东、南、西侧设有高约2.5m的围挡,其余区域包括原先的地下暗渠管道(长约130m、直径约1米)区域均已平整完毕。现场无地下储存池、储罐等,无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储存,无堆土,无恶臭、刺激性气味、异味,地块内地面无腐蚀和污染痕迹等,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置及使用。
地块周边800m敏感目标主要有时代公寓等居民区、武 (略) (略) 、武清区第十一幼儿园等学校。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为历史村庄中生活垃圾排放、村庄冬季燃煤期煤炭存储和燃烧,历史沟渠灌溉,沟渠填垫过程中机械设备的运行,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汞、铅、镉、砷、铜等重金属、苯并(a)芘、苯、*苯、石油烃(C10-C40)、pH等。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为汽修厂维修过程中机油润滑油的跑冒滴漏和喷漆作业,以及停车场汽车尾气排放,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苯并[a]芘)、挥发性有机物(苯)等,可能通过地下水迁移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综上,为确定地块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采样调查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另外布设2个场外对照点。本地块采样调查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土壤采样深度为4.5或5m,水土共用点土壤采样深度为6.0m,地下水建井深度为6.0m。采集土壤样品27个(含3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4个(含1个平行样)。将全部土壤、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土壤、地下水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45项基本项、pH值、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8.49~9.24,共检出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C10-C40)7种污染物指标。其他指标均未检出。土壤污染物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pH范围为7.6~7.7,共检出砷、镍、铜、镉、铅、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6种污染物指标,其他指标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含量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限值。
综上所述,控规14-03-05单元04-08地块二类居住项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相应筛选值或标准限值,符合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