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潜在投标人: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的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 名: (略) (略) 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株洲湘银支行 账 号:**- 现修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的3.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 户 名: (略) (略) 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株洲湘银支行 账 号:**-* 2、本次公告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故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3、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