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就《黄梅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黄梅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0年)。
(二)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黄梅县中心城区(含大胜关工业园)及小池滨江新区。
(三)规划供热分区:本规划的集中供热范围为黄梅县中心城区(含大胜关工业园)和小池滨江新区两大片区,各片区规划一处热源点。中心城区区域供热以铁路为界限划分为Ⅰ区和Ⅱ区两大片区,其中Ⅰ区主要为大胜关山工业园片区,该片区以工业热负荷为主;Ⅱ区主要包括高铁新区、老城区和滨河新区,该片区以民用负荷为主。小池滨江新区供热区域划分为供热Ⅲ区和供热Ⅳ区两大片区,其中供热Ⅲ区主要包括小池临港产业园和江北工业园两大园区,园区以工业热负荷为主;供热Ⅳ区主要包括中心商住区和滨河居住区,该片区以民用负荷为主。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规划近期中心城区热源点周边6处居民点SO2年均值预测浓度范围为7.016~7.228ug/m3,最大占标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2012)二类标准要求;NO2年均值预测浓度范围为11.110~12.520ug/m3,占标率达到31.30%,除洪垸村1小时浓度超标外,其他居民点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2012)二类标准要求,洪垸村超标主要因其位于大胜关山工业园区内,与大气污染源较近所致;PM2.5年均值预测浓度范围为33.000~33.007ug/m3,占标率达到94.31%,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2012)二类标准要求。
规划近期小池滨江新区热源点周边8处居民点SO2年均值预测浓度范围为7.019~7.382ug/m3,最大占标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2012)二类标准要求;NO2年均值预测浓度范围为11.035~11.717ug/m3,最大占标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2012)二类标准要求;PM2.5年均值预测浓度范围为33.003~33.067ug/m3,最大占标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095-2012)二类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中心城区热源点生活污水排入黄梅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排放至老县河。小池滨江新区热源点生活污水排入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进入长江。
(4)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规划热源点高噪声设备较多,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和各类风机、蒸汽管道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参照国内目前已建的燃煤发电项目,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相关的环境质量标准。同时,规划热源点均选址于工业园区,其中中心城区热源点选址周边200m内无居民点,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少;小池滨江新区热源点选址周边有部分居民点,待小池江北工业园建设启动后周边邻近居民点均会搬迁,江北工业园建设后热源点选址周边200m内无居民点,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少。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燃煤热电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脱硫石膏、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灰渣、脱硫石膏均可用于生产水泥、混凝土砌块等建材材料。生活垃圾和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堆放于厂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运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在采用以上措施后,规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存放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程度与排污强度和该区域土壤、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有关。通过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表明,园区所在地域地表土壤防渗能力一般,防止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措施是切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包括:入区企业生产车间地面及处理设施、原料罐区、处理后污水储存池、循环水池均做防渗处理;污水排放管道采取水泥防渗管道;厂区及车间地面进行硬化。按规范采取防渗处理措施后,可控制污染物渗入地下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
三、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燃煤锅炉采用石灰石-石膏法湿式脱硫技术,采用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电除尘器等除尘措施,综合除尘效率达到99%以上;采用低氮燃烧+末端SNCR-SCR法等脱硝措施,保证锅炉废气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燃气轮机的排放限值。热源企业的灰库、渣仓、石灰石仓均为全封闭设置,但煤场通道、转运站及灰渣外运过程会有极少量的粉尘逸散,规划项目在以上区域装设喷雾洒水抑尘装置,保证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标准相关要求。加强对氨水储罐的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热源企业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以及各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管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收集到各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合理厂址和运输路线的选址选线和空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产噪声设备的消声、隔声、吸声、隔振等措施,高噪工业企业应布置在距离居民区较远的位置,工厂与居民区的间隔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合理布置强噪声设备,有效减轻施工噪声。
固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燃煤热源厂区内应建封闭渣仓和石膏库,用于贮存锅炉产生的炉渣、除尘器回收的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灰渣和脱硫石膏应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也可以事先告知规划实施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规划实施单位提供的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八、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单位: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鲁曙兵 联系方式:*
地址:黄梅县黄梅镇迎宾大道453号
(二)环评单位:湖北安源 (略)
联系人:喻工 联系方式:027-*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与规划实施单位负责人联系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填写公参意见表(见后页),与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联系。
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