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R/2024-*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长芦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4-07-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长芦街道滨江村自主购买项目招标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长芦街道;自主购买;公告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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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滨江村村民委员会(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长芦街道滨江村自主购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
2、项目信息及内容:
项目名称:长芦街道滨江村自主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人: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滨江村村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社区(村)为民服务专项资金
项目内容:长芦街道滨江村自主购买项目总预算为*元,本项目共分为2个分包,详见下表。
分包号 | 项目所在地 | 服务类型 | 服务对象 (人数) | 金额(万元) |
分包一 | 滨江村 | 儿童友好社区创建项目 | 500 | 10 |
分包二 | 滨江村 | “一老一小”关爱帮扶项目 | 400 | 9 |
总计 | 19 |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备注: (略)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为在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取得正规的登记证书,按时参加年检,提供有效期内的年检合格证明;
(2)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供应商本单位在职社工专业人才(供应商提供该名社工身份证以及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或社工专业学历证明);
(3)供应商需提交2023年至今任意一月为本项目配备的在职社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供在职社工的劳动合同);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4.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集中考察或答疑: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
8、响应文件
8.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31日下午2:00-2:3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六合区长芦 (略) 75号6A楼310室。
8.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31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六合区长芦 (略) 75号6A楼316室。
8.3响应文件份数
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工 *
办公地址: (略) 六 (略) 71号。
10、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在江北新区 (略) 获取。报名审核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并注明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工作人员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的供应商方可参与后续磋商环节,请各潜在供应商予以关注。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3)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4)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1份加盖公章扫描件)。
注: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分的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暂停应用供应商信用评分;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仍需在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交给代理机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需反映成立时间,如中途换证的需提供换证说明,中途变更法人或组织名称的需提供变更登记决定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相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在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其他: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