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2023年09(至)10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2023年 09(至)10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辅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项目 |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工作需要,需配备部分辅助人员提供生态环境协管综合服务,如环境隐患排查、环境信访投诉处理、档案管理、数据分析、信息宣传等其他工作。 (一)职责及服务要求 (1)辅助开展环保专项检查; (2)辅助处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 (3)辅助参与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管理; (4)辅助进行档案管理和后勤、内勤等工作; (5)辅助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应急事件处置; (6)辅助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工作; (7)辅助做好野外执法、高空监测、夜查等工作; (8)辅助做好环保政务窗口值守及环保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9)辅助做好环境统计工作; (10)辅助各类现场督查及通报工作; (11)辅助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12)辅助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13)辅助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督查、派发、调度、填报等工作; (14)辅助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工作; (15)辅助做好低碳绿色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6)辅助统筹各类其他事项。 供应商需具有备勤应急的能力,需具有事件处置维护现场的能力,若协管综合服务发生执法过程突发事件,备勤应急人员需在10-15分钟内到达现场,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履行地储备应急所需储备人员5人及以上。 (二)人员配置要求 1.本项目配置至少10人,主要辅助采购人开展综合管理、信息宣传、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大气水土壤应急信访督查、排污许可等工作。 2.本项目配置人员需具有以下要求 (1)供应商配置人员需在利津县有固定住所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职责。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基本的文字书写能力。 (4)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5)适应夜间及节假日加班。 (6)能胜任野外、高空等作业。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服务人员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2.供应商要保证本项目服务人员稳定,人员经采购人认可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供应商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提供服务人员严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 4.如采购人有临时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配备的辅助人员每年不少于一次集中培训。 | 64 | 是 | 2023年09月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