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略) 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采购含氨废水脱酸性气工艺包及关键设备(塔、换热器)一套,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标的物名称:含氨废水脱酸性气工艺包及关键设备(塔、换热器);
(二)交货时间:2024年4月20日前;
(三)交货地点:江苏 (略) *醇装置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7 日 14 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7 日 14 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七)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
序号 | 名称 |
1 | 含氨废水脱酸性气工艺包及关键设备(塔、换热器) |
(二)技术要求
(略) 技术要求报价(详见附件1: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
无。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8 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六)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方提供的工艺包等技术文件在合同签订完成后需到当地的科技局完成科技备案。
(八)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煤化工行业,变换装置相似工况的设计、供货和运行2年以上业绩,不接受试制产品。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含氨废水脱酸性气设计、供货或运行业绩。
3)未提供满足以上业绩要求的标书为废标。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工艺包、设计文件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首付合同总额30%;设备提货(进场前)付合同总额30%;装置运行一个月考核合格付合同总额20%;装置考核合格后运行一年付合同余款。货值小于20万元时,采用现汇付款;货值大于等于20万元时,采用承兑付款。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偏离,评标时作为参考。如付款方式涉及到预付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包装,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快递邮件破损或封面无投标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司:江苏 (略) 计划运行部
地址: (略) 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邮编:*
收件人:葛圣锋
联系电话:*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 (略) 计划运行部
地址: (略) 京口区求索路101号,邮编:*
招标业务联系人:葛圣锋 电话:*
招标部门负责人:蔡可庆 电话:*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1.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2.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先开技术标,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1.如出卖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出卖人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从货款中扣除,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的违约金逾期每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但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超过2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按合同总额20%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2.出卖人交货后,如果货物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可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买受人选择换货的,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经买受人同意出卖人换货的,需在买受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30日内供货,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参照第1款执行。如果出现两次经检验不合格的情况,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该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2)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需在检验不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买受人合同货款,并赔偿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给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返还货款之前,有权质押货物,质押期间如产生仓储费,仓储费由出卖人承担。
3.因出卖人的产品质量、逾期交货等原因给买受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的所有违约罚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的,招 (略) 投诉;如严重影响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进行投诉。
(七)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八)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见附件1)。
(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 (略) 计划运行部所有。招标业务监督电话:0511-*、*。
报价函江苏 (略) :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自主公开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1、项目总价(含税)为 (大写): 元人民币;税率 %,分项报价清单示例如下: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投标总价(元) | |
2 | 脱酸性气塔 | |
3 | 换热器 | |
4 | 设计费(工艺包、施工详图、 专利技术使用及服务费) | |
5 | 付款方式 | |
6 | 供货期 | |
7 | 备 注 |
注:以上表格内容供参考,请按照实际提供的设备清单和服务逐项报价,脱酸性气塔和换热器需注明重量和材质。
2、交货时间: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自主公开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自主公开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自主公开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公司同意按贵方的解释处理;
4、我公司愿意向江苏 (略) 提供任何与该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5、对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的不接受项: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江苏 (略) 自主公开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中标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 (略) 自主公开招标的各项管理要求; (略) 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情况;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江苏 (略) 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 (略) 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 (略) 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处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江苏 (略) 对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 (略) 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江苏 (略)
含氨废水脱酸性气项目
技术文件
江苏 (略) 变换汽提塔顶气液分离器底部的含氨废水,目前送气化氨回收装置。该股含氨废水中含有较多的CO2、H2S,对沿途管道和氨回收装置造成严重腐蚀。本项目拟新增一套含氨废水脱酸性气装置。供货内容包含:工艺包、系统设计、关键设备、所供设备和材料的施工指导、调试。同时包括服务内容:土建设计条件、现场操作培训、性能试验等。
一、装置设计基础条件:
1.1 进料组分条件:
液体进料条件 | ||
流量kg/h | 8000-12000 | |
温度℃ | 80-100 | |
压力MPa | 0.22 | |
密度kg/m3 | 975.50 | |
主要组分mol% | CO | 0.018 |
CO2 | 1.00 | |
H2 | 0.33 | |
N2 | 81ppb | |
CH4 | 99ppb | |
H2S+COS | 0.038 | |
AR | 25ppm | |
NH3 | 2.00-3.00 | |
Cl- | 2000-3000mg/L | |
H2O | 96.90 |
该数据为工艺包数据,请投标方结合工程设计经验进行设计,如有必要,请投标方联系第三方到现场取样分析。
1.2 进界区公用工程设计参数:
1.2.1 脱盐水
压力 1.0MPa
温度 35℃
1.2.2 循环冷却水
压力 0.45MPa
温度 <35℃
1.2.3 仪表空气
压力 0.7MPa
温度 40℃
露点 -40℃(常压)
含油量 10mg/m3(≤8ppm w)
含尘量 ≤1mg/m3(含尘粒径≤3微米)
1.2.4 蒸汽
压力 0.6MPa
温度 160℃
1.2.5 电
380V供电
电压 380/220V(±5%)
频率 50Hz(±1Hz)
相数 3相4线,中性点接地
1.3 地质及气象条件
1.3.1 自然条件
镇江属北亚热带季风南部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5.4℃,最高气温37℃,最低气温-5.1℃,年平均相对湿度79%,年降水量1058.4毫米,年日照时间2123.1小时,全年无霜期217天,平均风速3.3米/秒。
1.3.2 气象资料
镇江地处中纬度,属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具有长江下游明显的海洋性气候物特征。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一般春夏多雨,秋冬干燥。 (略) 气 (略) 气象站近三十年的观测统计资料,本地区的气象特征值如下:
1)气温
历年平均气温:15.4℃(其中7-8月28.1℃;1-2月2℃)
历年最高气温:40.9℃(1959.8.22)
历年最低气温:-14.8℃(1955.1.16)
2)风况
本地区夏季盛行东南风,冬季以西北风为主,春季多东及东南风,秋季多东及东北风。全年常风向为东风和东南风,频率为10%,强风向为北偏西向和西北向,风速17m/s。
大风日数:平均大于5级风为43天,大于6级风为8.8天,大于7级风为4.3天。
常年主导风向: 偏东风
夏季主导风向: E SW
冬季主导风向: NE NW
历年平均风速: 2.52m/s
历年最大风速: 23.0m/s
(常年主导风向中,ENE、E、ESE、SE各为9 %;其中NE-SSE范围内风向频率52%;该地区强风向NW)
3)降水
历年平均降雨量: 1063.1mm
历年最大降雨量: 1601.1mm
历年最小降雨量: 462.1mm
历年日最大降雨量: 246.0mm
历年平均降雨日数: 119.2天
日降雨量≥mm天数:最多18天,最少3天,平均10.5天
历年平均雷暴日: 29.1天
历年最大雷暴日: 48天
历年最小雷暴日: 9天
4)湿度
历年平均相对湿度: >78%
最冷月平均湿度: 74 %
最热月平均湿度: 82 %
5)蒸发量
年平均总蒸发量: 1276.7 mm
年最大蒸发量: 1755.9 mm
年最小蒸发量: 847 mm
6)雾况
本地区雾大多发生在冬季,一般是凌晨起雾,九时左右消散。
历年最多雾日: 48天
历年最少雾日: 12天
历年平均雾日: 26.1天
7)其它
历年最大积雪深度:cm 14
最大冰冻深度: cm 9
冰冻期: 小于7天
1.3.3 水文资料
项目所建地附近的主要地表水为长江、运河。
1)长江
长江镇江段距长江口约270公里,属感潮河段,每日涨落各两次,涨潮平均历时3小时25分,落潮平均历时约9小时,其水文特征如下:
①水位及潮差
历年最高洪水位: m(黄海高程,下同) 6.28
历年最低枯水位: m -0.77
平均洪水位: m 5.20
平均枯水位: m 0.06
历年最大潮差: m 2.10
历年最小潮差: m 0.01
历年平均潮差: m 0.96
②流速
最大流速: m/s 2.0
最小流速: m/s 0.5
平均流速: m/s 1.0
③流量
最大洪峰: m3/s(1954.8.1) 92600
最大平均流量: m3/s(1954年) 43100
多年平均流量: m3/s 28600
最小平均流量: m3/s 21400
最小枯水流量: m3/s 4620
年均径流量: 亿m3 8933
④航道和水域条件
(略) 内的长度为105.2公里。 (略) 域范围的长江江段河槽宽窄相间,分叉和弯道兼有,河床平面形态呈S状连续河湾型。长江镇江段为感潮河段,长江运流在造床中处于主导地位,受潮汐作用,河床变形较为强烈,是长江下流河势变化剧烈的河段之一。
⑤泥沙
长江镇江段的多年平均输沙率为14900kg/s,多年平均含沙量为0.533kg/m3,整个江段水体的含沙量不大,多年平均年输沙量为4.71亿吨,汛期流量沙量集中,分别占全年总量的71%和87%。镇江惠龙长江港港区内水体含沙量丰水期大于枯水期,港区深水河槽即主流区河床的质粒粒径较粗。
2)京杭大运河
长江与京杭大运河在谏壁交汇,京杭大运河经谏壁节制闸、船闸与长江相贯通。
河水水位、流量受运河节制闸控制调节。丰水期水位在3.00-3.90 m,枯水期在2.55-3.30 m。河段平均流速0.1-0.4 m/s。闸北运河河段长约2 km,水情主要受长江影响,闸内河水以谏壁向丹阳为主流向,最终汇入太湖。
3)古运河
古运 (略) 京口闸, (略) 区,由西向东流经本区域, (略) 京口区丹徒镇进入苏南运河,全长16.38公里。古运河在平政桥、丹徒、谏壁三处分别流入长江。现已分别建闸,控制古运河水位、流量。关闭时,古运河水基本无流速,开闸时江水倒灌。古运河宽约为20-30米,水深0.5-5米,流量为1.3-16.4立方米/秒,平均流速为0.1-0.4米/秒。 (略) 污水截流工程已经启动,排入古运河的废水已被截流。
1.3.4 地质资料
镇江地质状况稳定,无滑坡现象,岩性较为均匀,具有良好的地载力,大部分地区地载力为15吨/平方米。
镇江地处丘陵、圩区和山地。丘地一般海拔在20米左右,平均海拔约6米。
厂址场地稳定性较好,没有影响项目建设的特殊地形地貌及地质结构,根据国家地震局《全国地震裂度区划》,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厂址区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值为0.15g,相当于地震烈度7度区。
二、设备技术要求
2.1 脱酸性气塔及附属设施设计寿命不小于20年。
2.1.1 国内设计制造的设备和机械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2.1.2特殊设备和机械符合专业制造厂商的标准规范。
2.1.3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动设备的数量统计,静设备的数量统计,现场组装、制造设备单独提出说明。
2.1.4设备表内容要求:位号、设备名称、设备数量、设备类型、介质、设计参数(如设计温度、压力)、设备规格(如直径、长度),主体和主要内件的材质、初步估重。
2.2 脱酸性气塔、塔内件、换热器需采用904L或Ta2。
2.3设备附件
2.3.1脱酸性气塔设备地脚螺栓、基础模板由卖方提供,其它非标设备地脚螺栓、基础模板由买方自备,规格见土建施工图;
2.3.2塔器设备塔内件、爬梯及操作平台由卖方制作安装。
2.3.3塔器设备的管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垫片由卖方提供,配对法兰材质与连接管线材质一致。
2.4所供设备技术文件交付
(1)设备竣工图 3份(一主二副)
(2)质量检验证明、产品合格证及详细竣工资料 3套(一主二副)
(3)塔盘、填料安装方案 4份
(4)系统开车方案 4份
3.工艺软件包、施工详图设计
卖方提供:工艺软件包文件设计深度满足SPMP-STD-EM2001《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所规定的内容和深度;
施工详图设计满足SPMP-STD-EM2002-2016《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规范要求;
3.1设计主要内容
(1) 设计依据和基本原则
(2) 设计基础资料
(3) 物料热量衡算表
(4) 进出界区物料平衡图
(5) PFD图
(6) PID图
(7) 本设计装置除供货设备外的其它电仪、管阀件、动、静止设备招标数据表、工艺条件图
(8) 工艺操作手册
(9) 工艺管道施工详图
(10) 土建施工详图
(11) 电气施工详图
(12) 仪表施工详图
(13) 给排水施工详图
3.2资料交付数量及方式
数量:工艺软件包,纸质版2套,电子版1套;施工详图,纸质版8套,电子版1套;
交付方式: 卖方交付的所有文件的图纸版以邮政特快专递(DHL)交付交付方式。
3.3设计引用标准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最新颁布的标准执行,
1静设备
序号 | 标准(文件)编号 | 标准(文件)名称 |
1 | GB 150.1~150.4-2011 | 压力容器 |
2 | GB 151-1999(2002) | 管壳式换热器(附加2002年第1号修改单) |
3 | GB/T 196-2003 | 普通螺纹基本尺寸 |
4 | GB/T 197-2003 | 普通螺纹公差 |
5 | GB/T 228.1-2010 |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
6 | GB/T 229-2007 |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
7 | GB/T 231.1-2009 | |
8 | GB/T 232-2010 |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
9 | GB/T 324-2008 | 焊缝符号表示法 |
10 | GB/T 699-1999(2000) | 优质碳素结构钢(附加2000年第1号修改单) |
11 | GB/T 700-2006 | 碳素结构钢 |
12 | GB/T 912-2008 |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 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
13 | GB/T 983-2012 | 不锈钢焊条 |
14 | GB/T 9851-2008 |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
15 | GB/T 1804-2008 |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
16 | GB/T 3274-2007 |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
17 | GB/T 3280-2007 | 不锈钢冷轧钢板 |
18 | GB 3323-2005 | 金属溶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
19 | GB 3531-2008 | 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 |
20 | GB/T 4237-2007 |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 |
21 | GB/T 5117-2012 | 碳钢焊条 |
22 | GB/T 5118-2012 | 热强钢焊条 |
25 | GB/T 8923-2011 |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
26 | GB 16749-1997 | 压力容器波形膨胀节 |
27 | GB 50236-2011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
28 | GB 50185-2010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29 | TSG R0004-2009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30 | HG 20236-93 | 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31 | HG/T 20580~20585-2011 | 钢制化工容器设计基础规定 |
32 | HG/T 20592~20635-2009 |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
33 | HG20652-1998 | 塔器设计技术规定 |
34 | HG/T 21514~21535-2014 | 钢制人孔和手孔 |
35 | HG/T21618-1998 | 丝网除沫器 |
36 | HG/T 21639-2009 | 塔顶吊柱 |
37 | HG/21574-2008 | 化工设备吊耳及工程技术要求 |
38 | HG 20660-2000 |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 |
39 | HG/T 21584-1995 | 磁性液位计 |
40 | TSGR7001-2013 |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
41 | JB/T 1118-2001 | F1型浮阀 |
42 | JB/T 1205-2001 | 塔盘技术条件 |
43 | NB/T 47014-2011 |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
44 | NB/T 47015-2011 |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
45 | JB/T 4710-2005 | 钢制塔式容器 |
46 | JB/T 4711-2003 |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
47 | JB/T 4712.1-2007 | 容器支座 第1部分:鞍式支座 |
48 | JB/T 4712.2-2007 | 容器支座 第2部分:腿式支座 |
49 | JB/T 4712.3-2007 | 容器支座 第3部分:耳式支座 |
50 | JB/T 4712.4-2007 | 容器支座 第4部分:支承式支座 |
51 | GB/T 29463.1-2012 | 管壳式热交换器用垫片 第1部分:金属包垫片 |
52 | GB/T 29463.2-2012 | 管壳式热交换器用垫片 第2部分:缠绕式垫片 |
53 | GB/T 29463.3-2012 | 管壳式热交换器用垫片 第3部分:非金属软垫片 |
54 | NB/T 7008-2010 |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
55 | NB/T 47010-2010 |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 |
56 | JB/T 4730.1~6-2005 |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
57 | JB/T 4731-2005 | 钢制卧式容器 |
58 | JB 4732-1995(1999)(2005) | 钢制压力容器 分析设计标准(附加1999年第1号修改单、2005年第2号修改单) |
59 | NB/T 47003.1-2009 | 钢制常压容器 |
60 | JB/T 4736-2002 | 补强圈 |
61 | NB/T 47016-2011 |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
62 | GB/T 25198-2010 | 压力容器封头 |
63 | NBT 47018.1~7-2011 | 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 |
64 | SH 3010-2000 |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 |
65 | SH 3022-2011 |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范 |
66 | SH 3043-2003 | 石油化工设备管道表面色和标志 |
67 | SH 3048-1999 | 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设计规范 |
68 | SHSG-053-2003 |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
69 | SH/T 3074-2007 |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 |
70 | SH/T 3075-2009 |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材料选用标准 |
71 | SH/T 3088-2012 | 石油化工塔盘设计规范 |
72 | SH/T 3098-2011 | 石油化工塔器设计规范 |
73 | SH 3501-2002 |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74 | SH/T 3505-99 |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
75 | SH 3514-2001 | 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76 | SH/T 3515-2003 | 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
77 | 国家质监总局第22令(2002) |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
2动设备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 准 名 称 | 备 注 |
泵类离心泵 | |||
1 | API 610-2010 | 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用离心泵 | 等同于ISO 13709:2003 |
2 | ISO2858 | 轴向吸入式离心泵(16bar)标记,性能和尺寸 | 等同于GB/T5662-85 |
3 | ISO5199-2002 | 离心泵技术条件-II级 | 等同于GB/T5656-2008 |
4 | ISO9905-2005 | 离心泵技术条件-Ⅰ级 | 等同于GB/T16907-97 |
5 | ISO9908-1998 | 离心泵技术条件-III级 | 等同于GB/T5657-95 |
6 | ISO 1940.1-2005 | 机械振动-刚性转子平衡质量要求 | |
7 | ASME B73.1-2001 | 化工用卧式端吸离心泵技术规范 | |
8 | ASME B 73.2-2003 | 化工用立式离心泵技术规范 | |
9 | API 682-2004 | 离心泵及回转泵轴封系统 | 等同于 ISO21049 |
10 | GB/T3214-2007 | 水泵流量的测量方法 | |
11 | GB/T3216-2005 | 回转动力泵水利性能验收试验 1级和2级 | |
12 | GB/T3215-2007 | 石油、重化工和天然气工业用离心泵 | |
13 | JB/T8059-2008 | 高压锅炉给水泵技术条件 | |
14 | GB 6245-2006 | 消防泵 | |
15 | JB/T10378-2002 | 固定式消防泵 | |
16 | JB/T8097-1999 |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 |
17 | JB/T8098-1999 | 泵的噪音测量与评价方法 |
3管道
1 | TSG D0001—2009 |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
2 | GB50316-2001 |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 |
3 | GB/T20801.1-2006 |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
4 | SH3012-2000 | 《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 |
5 | HG/T 20592~20635-2009 |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
6 | HG/T 20553-2011 | 化工配管用无缝及焊接钢管尺寸选用系列 |
7 | SH 3501-2002 |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8 | GBZ1-2010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9 | GB50160-2008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
10 | GB50016-2006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4仪表
1 | SH3005-1999 |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
2 | HG/T20637-1998 | 《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 |
3 | IEC 61508 |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
4 | IEC 61511 | 《过程工业用功能安全仪表系统》 |
5 | IEC 60529 | 《密封防护级别》 |
6 | IEC 60079-1 | 《爆炸外壳d 型》 |
7 | IEC 60079-2 | 《正压外壳“P”型》 |
8 | IEC 60079-7 | 《增安外壳“e”型》 |
9 | IEC 60079-11 | 《本质安全型“i” 》 |
10 | IEC 60079-15 | 《无火花型“n”(低能量设备) 》 |
11 | IEC 60534-2-1 | 《阀计算(或选用ISA 75.1)》 |
12 | IEC 60534-8-4 | 《阀噪声计算》 |
13 | ANSI/FCI 70-2-2006 | 《阀座泄漏等级划分》 |
14 | GB/T 2625-1981 | 《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 |
15 | GB4208-2008/IEC 60529:2001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16 | SH/T 3018-2003 |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 |
17 | GB3836.1-2010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 部分:通用要求》 |
18 | GB 3836.2-2010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 部分:隔爆型“d”》 |
19 | GB 3836.3-2010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 部分:增安型“e”》 |
20 | GB 3836.4-2010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 部分:本质安全型“i”》 |
21 | GB 3836.5-2004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 部分:正压外壳型“p”》 |
22 | GB 3836.14-2000 eqv IEC 60079-10:1995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 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
23 | GB 3836.15-2000 eqv IEC 60079-10:1996 |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 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 |
5电气
1 | GB50053-2013 |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
2 | GB50052-2009 |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
3 | GB50054-2011 |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
4 | GB50055-2011 |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
5 | GB50057-2010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
6 | GB50058-2014 |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
7 | GB/T50062-2008 |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
8 | GB/T15544.1-2013 | 《三相交流短路电流计算 第一部分:电流计算》 |
9 | GB50217-2007 |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
10 | GB50034-2013 | 《建筑物照明设计规范》 |
11 | SH3038-2000 |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力设计技术规范》 |
12 | SH3097-2000 |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
13 | SH/T3116-2000 | 《炼油厂用电负荷设计计算方法》 |
14 | CECS31:2006 | 《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 |
6安全操作及劳动保护
1 | 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 | 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3 | 国家主席令2001第6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4 | (略) 国发1987第105号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
5 | (略) 令2002 第352号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6 | (略) 令2003第376号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7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
8 | (略) 令*号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9 | 原劳动部第3号令 |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
10 | (略) 令*号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11 | (略) 令*号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12 | 质技监局发〔1999〕154号 |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13 | 国质检锅*号 2003.1.1施行 |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 |
14 | 劳部发〔1996〕140号 1996.7.1施行 |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
15 | 经贸*号 |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
16 | 卫生部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 | 《高毒物品目录》 |
17 | 卫生部令第23号2002.3.28 |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
18 | 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63号 |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
19 | 卫生部令第49号〔2006〕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
20 | 国办发〔2009〕43号 |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 |
上述标准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
4. 技术保证指标(考核指标):
序号 | 物料名称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脱酸性气塔塔顶出口无氨酸性气 | NH3≤0.02%; | 质量浓度(氨气检测管检测) |
4.1 塔顶气相管道投运后2年内不出现堵塞。
4.2 关键设备脱酸性气塔和换热器投运后5年内不出现腐蚀泄漏。
4.3 装置操作弹性30%-120%。
4.4 气化氨回收每吨氨水产品的碱耗下降不低于70%。
具体计算时以现场液碱罐和氨水罐的液位变化为计量依据,通过每天气化厂现场数据采集计算投运前氨回收稳定运行30天的氨水产量O1和液碱用量Y1。计算出投运前每吨氨水产品的碱耗作为分母。在脱酸性气塔投运后,同样取氨回收稳定运行30天的氨水产量O2和液碱用量Y2。计算出投运前每吨氨水产品的碱耗作为分子。然后计算每吨氨水产品的碱耗下降比例X。X=1-(Y2/O2)/(Y1/O1)
5. 仪表选型原则
5.1 仪表选型选择性能可靠、技术先进、精度适当、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和技术良好的现场仪表。选用的仪表必须是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通过ISO9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工厂、公司或制造商生产的产品。进口计量器具需取得国家技术监督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5.2 室外电子式仪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安装在现场露天场所的简单一次仪表,其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现场仪表供电优先采用24VDC供电。
5.3 为减少现场仪表的种类,选型尽量与工艺装置部分统一。
三 、供货、安装范围及主要零部件规格
本项目界区内全套工程详细设计由卖方负责。包括工艺系统、土建设计、设备、施工、供货范围内的管道、电气、控制、接地、结构、防腐保温、总图等的全部设计。
卖方供货范围:脱酸性气塔本体和所有塔内件、换热器、塔和换热器的地脚螺栓、塔安装所需的模板由卖方提供,其它设备地脚螺栓由买方自备,规格见土建施工图;塔器设备爬梯及操作平台由卖方提供制作施工图,买方现场制作安装,材料自备。塔器设备的管口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垫片由卖方提供,配对法兰材质与连接管线材质一致。
开箱检验
1. 卖方所供设备运抵现场后,买、卖双方在商定时间内共同进行开箱检验。
2. 开箱检验如发现合同设备及零部件与装箱清单不符或损坏等情况,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3. 若买方不通知卖方自行开箱检验,后果由买方自己承担;若卖方无故不按时参加开箱检验,则卖方必需接受买方开箱检验报告。
4. 开箱检验只对产品数量和完好性负责,检验结果不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
四、质量保证期限
卖方对本改造项目的质量和性能、工艺技术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负全责。
本改造项目卖方所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安装调试完成,性能考核合格后投入正常运行次日起满12个月。
质量保证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卖方承担本合同所供设备质量保修责任;在此期间,因卖方设计或制造质量问题引起的零部件损坏,卖方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更换后的零部件机械质量保证期自更换正常投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
1. 无偿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分析,进行方案论证和设计,做好售前服务。
2. 在设备安装、调试期内,及时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及工人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要对买方运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3. 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无偿提供产品的技术咨询,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
4. 应为买方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若去电或去函,保证及时作出答复或48小时内赶赴现场。
六、工期要求
合同正式生效后240天,开始调试,15天调试正常,投入运行。因*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顺延。
附件2: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等服务商,资 (略) 招标要求,均视为合格供应商,可参与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一、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一)管理职责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使用过程,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 (略) 所需的技术要求。
3.供应保障部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 (略) 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风险控制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由供应保障部负责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其他职能部门在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供应保障部统一管理。
(三)供应商积分考核
供应商积分从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累计积分作对应处理。使用部门、供应保障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意见,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两种情形。考核记分周期为1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1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间,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扣分10分及以上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1年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四)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影响,但未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9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或导致公司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每次扣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每次扣1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每次扣2分。
(3)延期交货,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10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每次扣10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每次扣1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每次扣1分。
(2)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3)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每次扣3分。
(4)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每次扣10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签订,每次扣3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每次扣10分。
(3)无正当理由未 (略) ,每次扣1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每次扣2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每次扣10分。
(6)违反廉洁协议,每次扣10分。
(7)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每次扣10分。
5.其他方面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对投标结果存有异议, (略) 申诉。申诉经风险 (略) 给予书面回复;申诉理由不成立,风险控制部给予回复后,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采取重复申诉,扰乱公司经营秩序,每次扣3分;投标人在申诉过程中拒不接受解释,存在无理取闹、恶意投诉、捏造事实、聚 (略) 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每次扣10分。
二、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产 (略) 要求,原则上满1年以后,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相关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采购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附件3:
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此告知书,中标后请转发给您的承运方,进入我公司厂区请严格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一、危化品危险危害因素:
我公司厂区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等危险危害特性,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醋酸、*醇、醋酸*酯、*醇、一氧化碳等,进入厂区,请严格遵守工厂安全规定,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1、进入厂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
2、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
3、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确保车况完好,随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持“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悬挂“危险品”标志,进入厂区内严禁超速等(厂区最高行驶速度30KM/H),必须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 (略) 前,须在门口办理进门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和人员定位卡。并按指定线路行驶。
5、车辆进入厂区,应在指定区域等待,服从岗位人员管理,定点停放,车辆有防溜车措施。
6、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的,必须随车配好安全帽,下车即必须按规定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7、进入生产区域严禁擅自动用岗位任何设施和用品。
8、生产区域内,需要叉车配合作业的,随车人员严禁擅自作业,应服从岗位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如需要装卸操作的,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操作。
9、生产区域,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钉鞋,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10、夏季醋酸*酯灌装应避开高温时间段。
11、提货人员在进行装卸货作业准备工作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释放,放下车辆的接地带,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至岗位交出车钥匙,做好装卸货的准备工作。
12、装卸危化品的车辆必须按装卸作业检查票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同时要配合好岗位人员做好装卸前安全检查、装卸过程安全检查以及装卸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
13、车辆入厂前须自行检查车辆的人孔、阀门、接缘等静密封点有无泄漏,快速接头、胶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接头密封圈、脚垫是否老化。装卸前须与岗位人员一起再次检查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
14、车辆在进行装卸货过程中严禁物料“跑、冒、滴、漏”,严禁启动车辆,易燃易爆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
15、在装卸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6、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在岗位人员的指挥下,迅速绕过泄漏点,向上风向安全地点撤离和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