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乌兰察布西路以南、纬一路以北、新区广场以东、工商局以西1-商业-609商业房产的公告
内容说明: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受转让方委托将于2024年4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
来自: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股份
发布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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