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中国铁塔宁夏分公司2023年第一批报废物资、报废锂电池处置项目 |
项目编号 | SW23NX033 | 转让底价(万元) | 11.5406 |
首次登载报刊 | | 挂牌公告期 | 自挂牌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7-12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07-25 |
标的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资产类别 | 废旧物资 |
一、 转让方承诺及披露信息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的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重要信息 披露 |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意向受让方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本项目不因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承诺或不参加竞价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承诺参加后续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最终受让方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承诺或不参加竞价导致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则由该意向受让方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资产。 3、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通知)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数量 | 计量单位 | 挂牌底价(元) | 保证金(元) | 备注 | 标的一 | 银川分公司报废物资 | 192 | 项 | 71831 | 71831 | 资产明细详见 附件1 | (略) 报废物资 | 2 | 项 | 固原分公司报废物资 | 414 | 项 | 中卫分公司报废物资 | 49 | 项 | 标的二 | 报废锂电池 | 415 | 项 | 43575 | 43575 | 资产明细详见 附件2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1.5406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于项目挂牌截止日16:30前向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交纳对应标的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资产是以现状交付给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资产的现状、数量以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价款或提出质疑、要求补偿,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需提供银行证明)和商业信誉(需书面承诺),报名时需提供近五年无失信记录(需提供执行网查询截图http://**)。 4、最终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最终受让方未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纳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视为违约。 5、最终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与转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提取资产。 6、最终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最终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装卸、搬运等一切费用(包括拆除、运输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最终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最终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7、因最终受让方原因,超过资产交割期限仍未提取标的资产,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由此造成的资产灭失、经济损失、法律纠纷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 8、转让方可向最终受让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10、本项目标的可分别转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标的一: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二: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锂电池回收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万元)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1.5406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银转账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转让标的所涉及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转让方和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将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竞价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竞价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竞买人参与正当竞价的; (5)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的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6)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7)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阻碍协议生效的; (8)最终受让方未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资产移交的; (9)最终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拒绝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的; (10)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3、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4、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由交易所予以无息退还。 |
四、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挂牌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 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交易机构名称: |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史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人电话: | 0951-* |
部门负责人: | 马女士 | 部门负责人电话: | 0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