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略) (略) :
你单位发来《关于审批扶绥县城防洪排涝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申请》(扶城投函〔2024〕99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北京中设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解决我县城南新区的涝灾问题,提升抗御洪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同意实施扶绥县城防洪排涝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020-*-48-01-*。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报告》提出本次那密河排洪渠治 (略) 边自西向东布置,进口段为 (略) 桥的箱涵,终点位于中都新世界小区桥,河段长度502.54米,包括449.85米河道治理,1座排水箱涵。主要建筑物包括C30钢筋砼箱涵、整体式C25钢筋砼排洪渠、阶梯式生态护坡。本工程等级为IV等,主要建筑物的等级为4级。
四、工程主要指标:主要工程量为挖土方*m3,填土方*m3,混凝土*m3,模板*㎡,钢筋953.96t,生态框1738个。
主要材料用量:水泥41.934t,钢筋973.04t,块石696.76m3,碎石2368.843m3,砂343.459m3,商品混凝土*.24m3。
工期及劳动力:施工总工期7个月,施工总工时32.*工时。
五、项目建设地址:扶绥县城南新区。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工程及方案等各项设计。请项目业主落实好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有关事宜。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54.*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088.*元,临时工程费318.*元,独立费用445.*元,环境保护费27.*元,水土保持费32.*元,预备费142.*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贷款和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八、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扶绥县城防洪排涝工程(二期)总投资概算表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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