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C-14地块
的补充公告
温州市丰双片区鞋都单元C-1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4〕82号)已于2024年11月28日发布,本地块出让公告及须知中“竞买资格及要求”需调整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略) 上 (略) 申请书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 (略) 。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 (略) 。
(三)本宗地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竞得人须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对本宗地进行开发建设。
(四)竞得人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竞得后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 (略) 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竞得人为法人的但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竞得土地后应按规定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 (略) 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及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再与取得房地资质的法人、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签订;出让人也可根据拍卖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已取得房地资质的法人、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请各竞买人注意查阅。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