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3年11月1日, (略) 管理执法局根据《咸丰县绕城北线垃圾中转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2022年8月, (略) 管理执法局在恩施州咸丰县曲江镇牛耳洞(曲江镇垃圾填埋场内)建设“咸丰县绕城北线垃圾中转站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98%。项目用地面积6621.8 m2,建筑面积1326.12 m2,主要建设垃圾转运站压缩车间、消防泵房、道路工程、污水收集池等生产设施。项目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投入试运行,日收集转运生活垃圾200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8月, (略) 管理执法局委托湖北 (略) 编制完成《咸丰县绕城北线垃圾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8月15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2]18号”对该项目下达了批复。项目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8月投入试运行, (略) 管理执法局负责运行管理。项目于2023年11月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B*J003U)。目前该项目运行稳定,各类环保措施均已落实,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概算20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6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24%。项目实际总投资2008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4.9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咸丰县绕城北线垃圾中转站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有变动,具体如下:
(1)变动类型:废气处理环保设施
(2)环评及批复内容:压缩站房废气通过负压风机抽送+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一根15 m高排气筒排放。
(3)实际建设变动情况:压缩站房废气通过负压风机抽送+生物液洗涤装置进行处理,后由一根15 m高排气筒排放。
(4)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环境卫生管理业》(HJ1106-2020):附录A:表A.1 环境卫生管理业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考表: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治理可行技术包括生物过滤、生物液洗涤、活性炭吸附。因此本项目采用生物液洗涤替代活性炭吸附技术可行,且本次验收监测结果满足排放标准,经分析,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在实际建设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和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由曲江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后排入曲江镇污水处理厂,再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排入野猫河(曲江河支流)。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生产车间垃圾卸料、压缩、堆放过程,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H2S、NH3和臭气浓度等。项目在室内空间设置异味喷淋除臭系统;压缩站房废气通过“负压抽风+生物液洗涤+15m高排气筒”。同时,厂区做好卫生消毒和灭蝇、灭鼠工作,保持站区及周围环境清洁卫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中转站运行对周围环境和景观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清洗设备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针对设备特点采取了基础固振、减震隔声、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和废机油。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进入压缩站房处理。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经压滤脱水后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废机油用于降级设备保养维修,无暂存。
5、环境管理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湖北华正 (略) 监测结果(湖北华正检字[2023]第1005号)表明: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渗滤液处理设施总排口废水中色度、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铬、六价铬、总汞、总砷、总镉、总铅排放浓度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pH满足曲江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监测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咸丰县绕城北线中转站周边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咸丰县绕城北线垃圾中转站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曲江镇垃圾填埋场边界西侧180 m龙家坡居民点、西北侧288 m牛耳洞居民点、东北侧370 m牛耳洞居民点的环境空气中氨、硫化氢的监测结果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标准要求。
5、声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边界西侧180 m龙家坡居民点(距离项目边界最近环境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厂区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及时清洗场地,防止臭味影响周边环境。
2、建立完善清运台账,保障安全处置,渗滤液收集池及时清理。
七、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名称:咸丰县绕城北线垃圾中转站项目;
验收项目名称:咸丰县绕城北线垃圾中转站项目;
建设地点:恩施州咸丰县曲江镇牛耳洞(曲江镇垃圾填埋场内);
建设单位: (略) 管理执法局;
建设内容:详见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2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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