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泸北线高速公路滨江新城互通及连接线项目EPC监理补遗通知(一)
项目编号:AA*
各潜在投标人: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活动,应当按照《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并在业务范围内开展监理业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结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条件要求,补遗通知(一)发布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级资质”。
2.本项目开标时间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 2023年 7月3日9时 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原招标文件和答疑与本补遗通知(一)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本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远博 (略)
2023年6月 16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