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拟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我局拟 (略) 快 (略) 原地改扩建项目(二期新建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 (略) 铁锋生态保护局
电话:0452—*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快 (略) 原地改扩建项目(二期新建加油站) |
建设地点 | 铁锋区曙光大街与南浦路交叉口西北侧 |
建设单位 | (略) 快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黑龙江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铁锋区曙光大街与南浦路交叉口西北侧, (略) 主城区。东侧为曙光大街中心城区主干道,西侧为清馨雅居A区18号楼,南侧为南浦路,北侧为清馨雅居A区17号楼。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属于三级加油站,主要改扩建内容为拆除东侧原有2台CNG双枪加气机,在西侧新建1台CNG双枪加气机、3台潜液泵式加油机(1台汽油双枪加油机,2台汽、柴油四枪带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机),新建地埋式储油罐(SF双层油罐)4个,其中有2个容积30立方米汽油罐、2个容积30立方米柴油罐,油罐和加油机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在储罐区下游130米处新增一口地下水监测井,改扩建后日加气规模11250Nm3/d,年销售成品油1500t/a,其中汽油销售500t/a、柴油销售量1000t/a。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2 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油罐埋地、管线敷设等工程,施工时间短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扬尘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施工期搅拌站废水、水磨石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回用,发生罐产生的污水严禁倾倒,严禁油料水体等渗漏而污染水体;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在鼓风机、内燃机、压缩机各类排气装置等进出风管的适当处设消声器降低噪声;施工固废设立固废贮存池,对储存物应及时收集并处理,可回收的废物需回收利用。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利用原有防渗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油罐大小呼吸、储油、卸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废气,采取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储油罐呼吸管排放口应安装呼吸阀,油气经5米高通气管排放,厂界及厂区内废气排放应分别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2-2020)中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 (略) 政集中供热。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油机、油泵、配电房、输油泵、空调等设备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减震、隔声等措施有效消减噪声源;车辆进出交通噪声应禁鸣限速。噪声东侧、南侧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西侧、北侧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油罐底泥定期清洗,在委托专业清洗机构清洗时一并转移至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在站内贮存;废矿油、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 年修改单。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八)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保护现有植被,加强厂区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