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要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实施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4.《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
5.《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6.《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吉政办发〔2022〕24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
8.《部用途管制司关于明确用地预审工作要点规范报部初审报告格式的通知(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2〕45号)》
9.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
10.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意见》分为正文和附件:
正文分别从严格依法依规作出规划许可、加强规划许可集中统一管理、优化规划许可管理服务、推动规划许可与用地管理业务融合、强化规划许可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对规划许可工作提出意见。
附件是操作规范(试行),分为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四个部分,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对许可范围、办理流程等分别进行规范,全面梳理办理流程的各个环节,包括受理申请、申请材料、审查要点、许可决定、听证和公开等工作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示范性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