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易涝点排涝系统改造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一、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要求: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业绩得分高的为准。”修改为:“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得分高的为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业绩得分高的为准。”修改为:“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得分高的为准。”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0条款中二、其他内容第6点: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23]150号文《关于落实推进建设 (略) 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信用评价均不纳入评审并不予计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设计招投标信用评价:“不计分。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23]150号文《关于落实推进建设 (略) 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信用评价均不纳入评审并不予计分。”修改为:“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获得的设计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12%。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2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施工招投标信用评价:“不计分。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23]150号文《关于落实推进建设 (略) 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信用评价均不纳入评审并不予计分。”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25%。”
二、本项目评标办法涉及“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使用2023年3季度数据。
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中所有与本修改相关的内容,均以本更正公告修改的内容为准,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更正公告为准,本次更正的答疑澄清 (略) (略) 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 (略)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工 (略) 大道028号
联系人:杨智君
电话:07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岳麓区观沙岭街 (略) 钰龙天下佳园二期综合楼1栋2806室
联系人:赵阳阳
电话:0736-*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 [**] (略) (略) 易涝点排涝系统改造工程(三标段)工程总承包.CD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