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津 (略) (内环东线-奥体大道)等6 (略) 路灯配变工程(10台箱变)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SZ-*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东津 (略) (内环东线-奥体大道)等6 (略) 路灯配变工程(10台箱变)已由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襄经开经发【202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襄阳东津新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 (略) 东津新区 建设规模:东津 (略) (内环东线-奥体大道)等6 (略) 路灯配变工程(10台箱变) (略) 东津新区, (略) 4#路灯10kV配电工程、云谷配套1#路灯10kV配电工程、 (略) 5#路灯10kV配电工程、 (略) 4#路灯10kV配电工程、 (略) 1#路灯10kV配电工程、 (略) 2#路灯10kV配电工程、 (略) 2#路灯10kV配电工程、 (略) 6#路灯10kV配电工程、 (略) (汉江大道- (略) )1#、2#路灯10kV配电工程,共计10台箱变。其中有*kVA终端型箱式变压器7座、*kVA终端型箱式变压器2座、* (略) 型箱式变压器1座。设计内容含箱变 (略) 柜、电力电缆,电缆土建通道、电缆工作井、箱变基础、环网柜基础等。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01 合同估算价:*.71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1、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不属于 2、本项目是否给予国企与民企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专项加分:?是□不是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通过发包人和相关部门验收并成功送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5 家(含 5 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要求如下:牵头单位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须大于或等于50%,其他联合体成员均须承担一定的合同工作量比例。若未按照上述比例约定则视为废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3.1.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电力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近三年无亏损。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财务要求。) 3.1.5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可。 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市政工程确已投入使用,可以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预验收文件为依据)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市政项目预验收文件颁发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信息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略) 的中标公 (略) 址或省级 (略) 场 (略) 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3.1.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3.1.8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正式员工,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上述人员(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 (略) 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9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 (略) 场监督与诚 (略)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2、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及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选 (略) ,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 (略) ”—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 (略) (略) 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略) 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 (略) 公共 (略) 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 (略) ”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 (略) 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依据《湖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鄂公管文[2023]25号),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2、(1)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有关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 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3)落实政策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策;(5)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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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0日 | ||||||||||||||||||||||
备注: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