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发改字〔2022〕296号
关于合浦县城消防栓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合浦县住建局:
报来《关于请予审批合浦县城消防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合住建函〔2022〕35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消防配套设施,提高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力度。根据合浦县政府同意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原则同意实施合浦县城消防栓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 (略) 政工程管理站。
三、项目建设地址:合浦县城。
四、项目代码:2208-*-04-01-*。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略) 政室外消火栓385套,维修更换17套,其中新增DN100球墨铸铁管780m;破除及恢复透水铺砖人行道1155㎡。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81.*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申请上级补助及财政配套等多渠道解决。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