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拟对综合利用无害化固废钻井岩屑恢复历史遗留取料坑地质恢复项目( (略) 镇)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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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 (略)
2022年7月18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综合利用无害化固废钻井岩屑恢复历史遗留取料坑地质恢复项目( (略) 镇) | 克拉玛依市开源 (略) 吐哈分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略) 镇 | 新疆德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略) 历史遗留取料坑生态恢复回填治理,恢复治理年限预计为 *** 年。主要回 (略) 理后的钻井水基岩屑(严禁填入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略) 污泥及有机固废)。项目总占地面积 *** 公顷,遗留取料坑的总容积约 *** 万m3。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4.31%。 | 1.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 (略) 扬尘,自卸汽车卸料起尘、回填区摊铺机压实扬尘。采取洒水降尘,配备洒水车洒水抑尘,采坑四周设置围挡措施,各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在回填区设置围挡,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并从管理上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压实,布设草方格、砾石覆盖等,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2 | 综合利用无害化固废钻井岩屑恢复历史遗留取料坑地质恢复项目(鲁克沁镇) | 克拉玛依市开源 (略) 吐哈分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略) 镇 | 新疆德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对历史遗留取料坑生态恢复治理,遗 (略) 。主要恢复回填物为油气田勘探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包括水基泥浆体系的废弃钻井泥浆)及岩屑(严禁填入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略) 污泥及有机固废)。本项目对取料坑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恢复治理年限约为 *** 年。总占地面积 *** 公顷,遗留采坑的总容积约 *** 万m3。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4.79%。 | 1.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 (略) 扬尘,自卸汽车卸料起尘、回填区摊铺机压实扬尘。采取洒水降尘,配备洒水车洒水抑尘,采坑四周设置围挡措施,各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浓度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在回填区设置围挡,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并从管理上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压实,布设草方格、砾石覆盖等,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 4.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