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国家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一标临时用地(2#弃土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乌沪昆国 (略) 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一标临时用地(2#弃土场)建设项目(已建成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沪昆国 (略) 贵阳至安顺段扩容工程一标临时用地(2#弃土场)建设项目(已建成部分)
(2)建设单位:贵州 (略)
(3)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
(4)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6)联系人:王工
(7)电子邮箱:*@*q.com